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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晋剧和民间艺术研究院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晋剧和民间艺术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晋剧和民间艺术研究院挖掘发展晋剧和民间艺术;繁荣晋剧和民间文化晋剧和民间艺术传承、交流及晋剧和民间艺术科技开发;晋剧和民间艺术作品、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音像作品录制;晋剧和民间普及及推广,晋剧和民间艺术表 演人才培养;晋剧和民间非物质艺术文化遗产保护、挖掘、研究与评论、咨询;为晋剧事业的传承、弘扬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学术支撑;晋剧和民间优秀艺术 作品的创作、演出;传承晋剧和民间艺术推出晋剧和民间精品,积极开拓演出市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晋剧和民间艺术研究院是由原晋中市晋剧艺术研究院和晋中市民间艺术研究院合并组建的。为文化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4副。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08.14万元,比2017减少693.49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在部门预算收入中2018年度支出合计914.84万元,比2017减少773.38万元,下降45.8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7.63万元,占比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51万元,占比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84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7.63万元,比2017减少646.7万元,下降4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在部门预算收入中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07.63万元,比2017减少646.7万元,下降41.6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7.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6.7万元,下降41.6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其中,人员经费889.43万元,占比97.99%,日常公用经费18.2万元,占比2.0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文化创作与保护,单位的水费、电费、取暖费,遗属生活补助,病故人员抚恤金。较2017年决算减少73.51万元,下降62.02%,主要原因是2018年抚恤金支出比2017年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51万元,完成预算的96.64%,用于支付内退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取暖费和老年活动经费。较2017年决算减少530.75万元,下降41.0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1万元,完成预算的89.67%,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和内退人员的基本医疗、补充医疗。较2017年决算减少41.91万元,下降52.84%,主要原因是有内退人员转为退休人员,不再支付基本医疗。住房保障支出61.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39%,用于支付内退和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减少0.52万元,下降0.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万元,比2017年增加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演练厅的容积率高,增加了取暖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2015年购置的LED屏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914.84万元,评价得分92.6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0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晋剧和民间艺术研究院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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