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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晋中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共青团晋中市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团市委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共青团和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市青联、学联的常务性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全市性青少年法规制度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负责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台。负责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希望工程”有关工作。受市委的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参公单位,下属2个机关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是正处级单位,总编制为15人。截止2018年12月底,其中在职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23.81万元,比2017增加51.31万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型职业农民经费2018年度支出合计320.22万元,比2017增加47.72万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06万元,占比98.84%;其他收入3.75万元,占比1.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9万元,占比44.59%;项目支出177.43万元,占比55.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0.06万元,比2017增加(减少)47.56万元,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型职业农民经费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7.28万元,比2017增加44.78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6%。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78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35.22万元,占比42.89%,日常公用经费180.06万元,占比57.1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41万元,完成预算的85.89%,用于共青团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19.21万元,增长7.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5万元,完成预算的3.91%,较2017年决算增加7.45万元,增长152.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3万元,完成预算的1.37%,较2017年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27.58%,扶贫支出14万元,完成预算的4.43%,较2017年决算增加10万元,增长250%,住房保障支出13.18万元,完成预算的4.17%,较2017年决算增加5.17万元,增长64.5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0.16%,比上年增加47.48万元,增长1879%,原因是:接待韩国来访人员5批30人三公经费支出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1万元,比2017年增加3.28万元,增长19.01%。主要原因是:增加2名人员增加了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320.22万元,评价得分96.5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3个,涉及金额44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3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晋中市委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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