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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心血站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中心血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中心血站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组织血源、采集血液、提供临床用血、献血法宣传、血液质量保障、输血技术指导、输血技术人员培训和输血科学研究等。作为晋中市唯一法定的采供血机构,担负着全市12个县、区、市的采供血任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中心血站属经费自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核算,实有编制58人,实有在编人员48人,退休职工5人,临时工35人,内设办公室、器械科、总务科、质管科、供血科、献血服务科、机采科、成分科、检验科、质控科共10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1345.89万元,比2017增加40.53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血费收入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1336.11万元,比2017减少106.15万元,减少7.4%,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去年情况特殊,无正式领导,在资金支出上有所保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4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85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0.04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3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87万元,占比55.8%;项目支出591.24万元,占比4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45.85万元,比2017增加40.54万元,增加3.1%。主要原因是血费收入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3.97万元,比2017减少104.81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去年情况特殊,无正式领导,在资金支出上有所保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3.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4.81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去年情况特殊,无正式领导,在资金支出上有所保留。其中,人员经费659.87万元,占比49.4%,日常公用经费84.99万元,占比6.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社会保险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553.25万元,增加13.25%,主要原因本年调整人员工资,相应的社会保险增加,调整部分人员职称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的医疗保险和独生子女费,较2017年决算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增加53.04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5.23万元,增加47.55%,原因是:到全市县采血增加,汽油费及汽车维修费增多。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5.23万元,增长4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0.1万元,增长(下降)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采供血专业用车,采血车2辆,救护车1辆,送血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7.31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354.61万元,评价得分94.7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4个,涉及金额397.31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2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中心血站公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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