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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决算公开.xls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潇河灌区位于晋中盆地的东北缘,灌溉面积33.24万亩,为国家大型灌区,受益范围包括太原、晋中两市的4县区13个乡(镇)134个自然村。单位主要职责为潇河灌区的农田灌溉、工程管理、潇河河道的维护、城市防洪及松塔水电站工程的建设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是潇河灌区常设管理机构,隶属晋中市政府,为市本级一级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为差额补助;管理局内设科室18个。事业编制100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74人,离退休人员50人,临时人员6人,遗属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00.25万元,比2017减少189.43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1434.75万元,比2017减少312.6万元,下降17.8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0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0.11万元,占比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14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3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24万元,占比76.96%;项目支出330.52万元,占比23.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00.11万元,比2017减少189.32万元,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34.61万元,比2017减少312.74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2.74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077.32万元,占比75.09%,日常公用经费357.29万元,占比24.9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费、提租补贴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40.99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导致社保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独生子女奖励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1.21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导致社保增加;农林水支出1026.10万元,完成预算的98.1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临时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日常运行经费及湿地公园和枢纽工程管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防汛支出、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以及扶贫工作等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365.41万元,下降26.26%,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的减少;住房保障10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17年决算增加10.45万元,增长11.66%,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导致社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完成预算的91.33%,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5.76%,原因是:车辆改革公务用车减少一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6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相同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5万元,比2017年减少7.23万元,降低14.73%。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水电费、印刷费及维修维护费用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5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评价金额**万元,评价得分90.29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4个,涉及金额88.5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3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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