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潇河灌区位于晋中盆地的东北缘,灌溉面积33.24万亩,为国家大型灌区,受益范围包括太原、晋中两市的4县区13个乡(镇)134个自然村。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是潇河灌区常设管理机构,隶属晋中市政府,为市本级一级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为差额补助;单位主要职责为潇河灌区的农田灌溉、工程管理、潇河河道的维护、城市防洪及松塔水电站工程的建设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为1个独立的核算单位。管理局内设科室18个。事业编制100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74人,离退休人员50人,遗属4人。
二、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4600.45万元,比2018年增加2540.08万元。主要是潇河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东郝桥-西郝桥、汇通桥-108桥段)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1262.45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1134.86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127.59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上调。
2.2019年项目支出180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925.51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745.51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潇河城区段河道渠道环境综合整治、潇河城区段河道治理、湿地公园水利工程运行及环境整治维护。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灌溉试验站搬迁项目及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的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18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一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3158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31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潇河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东郝桥-西郝桥、汇通桥-108桥段)项目资金的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52.28万元,比上年增加75.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水协会服务费及委托业务费的增加。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0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0万元,计算机设备2.5万元,办公设备0.5万元,电动自行车1.68万元,生活用电器3.9万元,家具用具2.49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绩效目标4个,金额315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5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3478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8万元,其中:湿地公园水利工程区域环境整治管理服务28万元,潇河城区段河道、渠道环境日常整治维护服务3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列出。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水利综合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和水利应急抢险物资仓库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