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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监督所2017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决算公开表(1).xlsx

 

晋中市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晋中市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晋中市卫生监督所职责

1.受晋中市卫计委委托,负责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受理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许可事项。

2.负责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活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放射技术服务机构及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苗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对县级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承办市卫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综合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及考核;承办上级部门制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8.负责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受理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晋中市卫生监督所设8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稽查科、公共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医政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法制信息科、许可受理科。

二、晋中市卫生监督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7.58万元,比2016增加89.77万元,增幅25.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双随机、一公开”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基数上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56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比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46万元,占比90.73%;项目支出41.03万元,占比9.27%。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支出共计442.4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一年度增加6.63万元,增长幅度10.67%,主要由于我单位17年新增退休人员1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05万元,完成预算的97.25%,比上一年度新增59.18万元,增长幅度21.45%,主要由于我单位新增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拨款,我单位2017年综合目标奖考评优秀拨款。农林水支出6.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去年多6.95万元,增长幅度100%,由于我单位2017年派出3名同志参与扶贫工作。住房保障支出31.73万元,比去年增加1.86万元,主要由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基数有所提高。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工作项目如“双随机一公开”、涉水产品检验等工作。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7.91万元,占96.35%,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3.65%,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的3批次共计29人次。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原因: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4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4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4万元,评价得分87分,结果为良好;自评项目2个,涉及金额4万元,重点自评项目2个,涉及金额4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0个,等级良好的2个。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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