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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晋中市卫生监督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受晋中市卫计委委托,负责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受理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许可事项。

2.负责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

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活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放射技术服务机构及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苗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

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对县级的卫生监督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

  6.承办市卫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综合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及考核;承办上级部门制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8.负责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受理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

(二)晋中市卫生监督所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晋中市卫生监督所设8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编制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综合办协调全所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接待、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管理、社会保险、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稽查科(编制3名吧,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全市和本所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单位内部卫生监督机构及单位内部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负责社会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和回复工作。

3.公共卫生监督科(编制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直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从业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督;负责直管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前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并对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宣传培训。

4.职业卫生监督科(编制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对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负责全市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行政许可,负责对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防护检测、个人计量检测、放射设备性能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和《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负责对全市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

5.医政监督科(编制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对医疗机构的职业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职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负责履行《职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赋予的卫生监督职能;负责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负责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各个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规范临床用血安全,查处违法行为。

6.传染病监督科(编制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款和医疗废物处置情款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负责直管学校的日常卫生监督。负责计划生育综合监督。

7.法制信息科(编制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卫生法律法规和监督执法各项宣传活动;结合市、(市、区)重点工作,及时编写晋中市卫生监督信息;负责晋中市卫生监督网站正常运行;完成全市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

8.许可受理科(编制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按照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做好政务大厅卫生许可的受理工作;完成直管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负责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登记和发放工作;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受理、验收、审核工作;负责直管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各类卫生监督的卫生监测技术工作;负责各类卫生监督的卫生评价和预评价工作。

二、晋中市卫生监督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378.44万元,比2015年增加70.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6年基本支出365.34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238.97万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126.3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5年末事业单位进行了调资,事业单位退休费、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都相应调高。

  2.2016年项目支出13.1万元,2015年项目支出69.45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56.3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传染病监督;重大活动专项检查、突发事件调查;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工作产生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非税收入减少,造成纳入预算管理的可支配项目预算减少。

 3.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1万元,比2015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晋中市卫生监督所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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