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体育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晋中市体育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体育馆成立于2007年,在晋中市体育局的领导下为全市人民提供训练比赛基地、培训体育骨干,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其他大型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健身场所。
2、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体育馆是科级建制,没有下设其他机构。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43.08万元,比2017减少9.72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用减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322.16万元,比2017减少44.83万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05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3万元,占比51.04%;项目支出157.73万元,占比48.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3.05万元,比2017减少9.75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用减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2.16万元,比2017减少44.83万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83万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用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20.44万元,占比37.38%,日常公用经费43.99万元,占比13.6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14.76%,用于体育馆免费对外开放费用、维修维护费用及日常开支。较2017年决算减少49.63万元,下降14.67%,主要原因维修维护费用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8万元,完成预算的63.12%,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6.37万元,增长77.58%,主要原因完善了单位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2.54%,用于职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6.68%,主要原因独生子女人数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3.29万元,完成预算的90.22%,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1.16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在职职工转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39.67%,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3.76%,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3.76%。体育馆只拥有一辆一般公务用车。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322.16万元,评价得分88.7分,结果为良好;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10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等级良好的0个。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字体:黑体3号)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保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