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老年养护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老年养护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老年养护院主要工作是: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示范引领作用。履行好公办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职能,承担全市城镇“三无”老人的供养、医疗、康复、送养等服务管理工作。主要接收对象为晋中市范围内(户口为城市户口)的以下人员:
1.具有晋中市榆次区城市户籍的“特困”人员;
2.低保、低收入人群中失能(含失智,下同)、半失能老年人、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重度残疾(一、二级)老年人;
3.市救助站长期滞站3个月以上无法查清身份的人员;
4.在保证兜底服务人群基础上,向中、重度失能(含失智)、半失能社会老年人开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老年养护院。本单位系市民政局主办的正科级建制,财政拨款全额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1正2副,单位设有办公室、业务科、后勤科、财务科、营养膳食科、护理部、医务部、医疗部、社工室等多个科室。
二、晋中市老年养护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收支预算990.65万元,比2020年增加146.2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放其他楼层增加服务对象所需运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1年基本支出239.95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271.87万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31.9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派遣人员一般公用经费减少。
2.2021年项目支出648.86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470.71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178.15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服务对象体检费、空气能维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维护、基本养老服务劳务派遣经费、消防维保费、宽带费、物业服务费、护理耗材费、社工与法律顾问服务费、医保接入费、三防保安人员费、保安人员费、兜底保障服务对象服装费(捐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服务对象生活补助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服务劳务派遣经费增加(含部分运行经费)与劳务费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0年增加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后勤保障车,2021年为公务用车。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消耗品纸鼓3.85万元、其他公用支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与机动车保险服务共计2万元、印刷服务2.5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绩效目标0个,金额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的业务用车1辆。单位实有汽车1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使用其他单位房屋147平方米,无自有房屋。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004006)晋中市老年养护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