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老年养护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晋中市老年养护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老年养护院主要职能:
1、承担市城区城市户籍的“三无”人员,低保、低收入等生活困难人群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社会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工作。
2、为全市各类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和护理实习。
3、接收难以甄别、无法移送、滞留时间较长的生活无着流浪老年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老年养护院,市民政局主办,正科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全额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1正2副。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1.11万元,本单位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无2016年决算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1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9万元,占比11.9%;项目支出305.8万元,占比88.1%。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超出预算109.87万元,用于老年养护院业务试运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98.71%,用于职工医疗和补充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超出预算0.01万元,用于职工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195.98万元,用于养护院购置设备。2017年新成立单位,无2016年决算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晋中市老年养护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供养对象的服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34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晋中市老年养护院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