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8决算公开
晋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主要职能为: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我市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受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晋中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含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所辖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含民用建筑节能)实施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市编办发﹝2013﹞178号文件,晋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分设为晋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晋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晋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正科级建制,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6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2018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4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7.98万元,比2017增加26.63万元,增长17.59%,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人员一名;2018年度支出合计176.57万元,比2017增加25.22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人员一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98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4万元,占比97.7%;项目支出4.03万元,占比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7.98万元,比2017增加26.63万元,增长17.59%。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人员一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6.57万元,比2017增加25.22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人员一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22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人员一名。其中,人员经费160.83万元,占比91.09%,日常公用经费15.74万元,占比8.9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14.51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2018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较2017年决算增加6.17万元,增长3629%,主要原因2018年开始缴纳医疗保险。城乡社区支出13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3.5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人员一名。住房保障支出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增加1.03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人员一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维护费,比2017年2.03万元增加0.11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为出差次数增多。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金额 2.39万元。全部用于政府采购货物。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76.58万元,评价得分92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用于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