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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国营苗圃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国营苗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国营苗圃位于晋中市榆次区小东门外,成立于1957年,正科级建制差额事业单位,隶属于晋中市林业局。本单位编制为33人,实有人数22人,离退休职工19人。   

晋中市国营苗圃主要工作和宗旨为: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 <林木种苗/国有苗圃>规划计划编制,林木良种选育与技术推广,林业健康发展的技术难题进行科技攻关,开展科学研究。 业务范围:协助拟定林木种苗发展规划;负责林木良种选育与技术推广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针对林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制约我市林业健康发展的技术难题进行科技攻关,开展科学研究,重点研究太行山区抗旱造林系列技术,山区综合开发技术,高效经济林栽培经营技术和林产品及林副产品的加工、转化、保鲜、升值技术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国营苗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30.93万元,比2017减少37.4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2017年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账2018年度支出合计652.01万元,比2017减少348.48万元,下降34.83%,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已基本全部结束,2018年新项目减少,故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17万元,占比93.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40.76万元,占比6.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01万元,占比54.3%;项目支出298万元,占比4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90.17万元,比2017增加13.53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调增工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7.27万元,比2017减少296.63万元,下降33.56%。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已基本全部结束,2018年新项目减少,故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7%。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6.63万元,下降33.56%。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已基本全部结束,2018年新项目减少,故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260.32万元,占比44.33%,日常公用经费28.96万元,占比4.9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22%,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131.42万元,下降70.71%,主要原因为2017年补缴2014年-2017年养老保险、2018年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不在本单位发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7万元,完成预算的94.8%,用于计划生育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退休人员2名。

农林水支出492.19万元,完成预算的89.02%,用于机关服务(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在职职工采暖补贴)、林业事业机构(包括工资、综合定额公用支出、单项定额公用支出、其他公用支出、其他补助、林业用车购置、零星维修工程)、林业技术推广(大果沙棘繁育项目)、其他林业支出(包括建设工程尾款、电力改造款、绿化养护工程款)。较2017年决算减少139.22万元,下降22.05%,主要原因为项目数减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32%,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去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去年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9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为育苗生产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用三轮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03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652.01万元,评价得分88.5分,结果为良好;自评项目2个,涉及金额61.03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良好的2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国营苗圃公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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