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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晋中市供销合作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按照合作制原则,为“三农”提供服务;按照国家和政府的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烟花爆竹、物资回收、盐业及其他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关系,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展群体联合优势。

2.机构情况。晋中市供销合作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属于独立编制和独立核算机构,2016年没有发生变动。

3.人员情况。晋中市供销合作社在职编制数为38人,2016年初实有31人。期中新进1人,退休1人。年末实有人数31人。

离退休人员2016年初实有23人,全部为退休人员。2016年退休人员增加1人。年末实有人数24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均超计划、超同期完成,市政府考核为良好,各项指标在全省系统名列前茅,受到上级表彰。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收入数为5,187,686.01元,较2015年收入增加83380.57元,增加2%。2016年财政拨款实际列支数为5,187,686.01元,其中,基本支出986,155.00元,项目支出353,478.00元,财政统发3,848,053.01元。较2015年支出增加83380.57元,增加2%。

2016年收到“其他收入”共计9,814,016.91元,全部为社有资产。包括:上年结转753,597.35元;市住建局转入的果岭小区拆迁改造财政补助资金900万元;市安监局转入的2014年安全奖金5.5万元;市人社局转入的死亡人员一次性退养老保险0.11万元;市老干局转入的离休遗属取暖补助0.32万元;银行利息收入0.09万元。支出9,674,781.60元,结转下年139,235.31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9587.56元,比2015年减少47424.56元,减少55%。比预算减少12.44元,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100元,较2015年增加345283元,增加196.3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增加个人交通补助及职工差旅费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8200元,实际采购金额38200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doc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决算数据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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