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决算公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及填报说明
一、晋中市供销合作社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按照合作制原则,为“三农”提供服务;
2、按照国家和政府的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烟花爆竹、物资回收、盐业及其他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
4、密切同农民关系,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展群体联合优势。
(二)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属于独立编制和独立核算机构,2015年没有发生变动。
(三)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在职编制数为38人,2015年初实有34人,退休3人,年末实有人数31人。
离退休人员2015年初实有21人,全部为退休人员。2015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去世1人,年末实有人数23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5年预算指标收入数为5,104,305.44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的收入为1,399,596.44元,占总收入比重的28%;项目支出方面的收入为495,401.00元,占总收入比重的9%;财政统发方面的收入为3,209,308.00元,占总收入比重的63%。
(2)2015年财政拨款实际列支数为5,104,305.44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596.44元,占总收入比重的28%;项目支出495,401.00元,占总收入比重的9%;财政统发支出3,209,308.00元,占总收入比重的63%。
(3)2015年收到其他收入包括:上年结转813,363.74元,收银行存款利息2,733.60元;支出供销贸易中心养老保险金62,499.99元,结转下年753,597.35元。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5年决算全部按预算执行完成,未发生差异。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2014年收入4,780,695.74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的收入为1,119,557元,项目支出方面的收入为581,612元,财政统发方面的收入为3,079,526.74元;2015年收入5,104,305.44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的收入为1,399,596.44元,项目支出方面的收入为495,401.00元,财政统发方面的收入为3,209,308.00元;
(2)2014年财政拨款实际列支数为4,780,695.74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557元,项目支出581,612元,财政统发支出3,079,526.74元;2015年财政拨款实际列支数为5,104,305.44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596.44元,项目支出495,401.00元,财政统发支出3,209,308.00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统发方面收入支出变动较大,原因主要为职工工资进行调整。
(四)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4780695.74元,支出4780695.74元,无结余。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5,104,305.44元,支出5,104,305.44元元,无结余。
(五)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5年供销合作社固定资产未发生无变动。
三、2015年决算填报说明
2015年发生公务接待费用15,895.00元,为经济工作会议、新网工程工作会议及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各县社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便民店店长来市社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与上年同期的15,980.00元相比稍微有所减少。
2015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71117.12元,为公务车维修、保险、道路交通费及燃油费用。
自2013年10月底,单位搬迁至市交通运输局九楼,相应费用由交通局统一负担,2015年单位未发生水电及供暖等费用。
四、2015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均超计划、超同期完成,市政府考核为良好,各项指标在全省系统名列前茅,受到上级表彰。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
二O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