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第二幼儿园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晋中市第二幼儿园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第二幼儿园是由晋中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省一级一类示范幼儿园,属于差额事业单位,财政只给人头经费,其余各项办园经费均由幼儿收费解决,服务于全市的学龄前幼儿,主要承担着全市学龄前儿童的学习生活,多年来一直在全市范围内起引领示范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第二幼儿园。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1373.98万元,比2018年1332.66万元减少41.32,减幅3%。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977.76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952.94 万元, 2019年比2018年增加24.82万元,增幅2.6%,基本支出为人员工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2019年项目支出52.24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64.22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11.98万元,减幅18%。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置人员工资、保安工资、省市学科带头人津贴、学前教育助学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教育专项经费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金费预算情况
差额事业单位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4.67万元,其中生活用电器0.51万元、办公家具7.01万元、办公设备3.15万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0.6万元、汽车保险0.4万元、办公耗材2万元、印刷1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属差额事业单位,实有汽车1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实有办公用房面积10501.98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740平方米,业务用房9761.98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上传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表”、)
晋中市第二幼儿园
2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