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二院2018年决算公开
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度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太谷县城康复路70号,占地面积92776平方米,是晋中市属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也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医疗机构,还是晋中市最重要的医疗中心之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二院编制人数550人,年末实有人数683人,其中在职职工447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23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5225.56万元,比2017年增加2603.29万元,增长了11%,主要原因是:门诊收入增加17.17%;2018年度支出合计26945.6万元,比2017增加4394.01万元,增长19.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968.46万元(2018年补缴2014年10月至2017年11月职工养老金),卫生材料费增加321.54万元,药品费增加883.2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增加487.0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22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5.38万元,占比5.57%;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占比0.006%;事业收入23754.51万元,占比94.17%;其他收入64.17万元,占比0.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07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45.6
万元,占比99.53%;项目支出126.91万元,占比0.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05.38万元,比2017年减少683.15万元,下降32.71%,主要原因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2018年转到市社保发放,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13.83万元,比2017年减少914.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发放,(二)2018年底拨回的191.55万元项目未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8%,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14.97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1、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发放,2、2018年底拨回的191.55万元项目未完成。其中,人员经费883.92万元,占比72.82%,日常公用经费329.91万元,占比27.1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较2017年决算减少879.94万元,下降81.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发放。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97.51万元,完成预算的82.41%,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51.51万元,下降5.43%。
3、农林水支出6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精准扶贫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0.69万元,增长21.19%,原因是2018年人员较2017年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7.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较2017年增加5.97万元,增长11.66%,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院用于急救病人的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存在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