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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乡建设勘测院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城乡建设勘测院2018年决算公开9张表.xls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晋中市城乡建设勘测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城乡建设勘测院是服务于晋中市城市规划的基础测绘业务,业务范围涉及地形图测绘,规划建筑物放线,工程竣工测量,市政道路管线测量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人,为正科级建制,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下设综合办公室,技术室,生产,生产二。实有人数29人。在编人员14人,借调2人,聘用1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54.18万元,比2017减少16.16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的减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447.45万元,比2017减少57.23万元,下降11.34%,主要原因是经营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6万元,占比16.4%;经营收入429.2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7.45%,比上年减少19.89万元,减少4.4%;其他收入34.11万元,占比6.16%,比上年增加14.89万元。,增加了77.47%,主要原因是银行利息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6万元,占比15.84%;经营支出370.1万元,占比82.71%。比上年减少支出8.85万元,比上年减少2.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86万元,2017减少4.53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单位一名退休职工转为社保发放工资政府性基金拨款20万元,与上年比金额无变化。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86万元,比2017减少24.53万元,下降25.7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20万元本年度12月招标成功,本年度未支付,款项于2019年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84%。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53万元,下降25.7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中的项目支出20万元本年度未支付,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70.86万元,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了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名退休职工转为社保发放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6万元,完成预算77.99%,用于发放职工工资。较2017年决算减少4.53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单位一名退休职工转为社保发放工资按类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7.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提租补贴。社会保障支出0.34万元,用于发放一名退休职工的取暖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7辆汽车 为生产用车。无单位在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70.86万元,评价得分83分,结果为良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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