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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区环城林带管理站2018年决算公开及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城区环城林带管理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城区环城林带规划、监察、管理、养护、林带防火、防伐盗、防侵占及环城林带的完善提高。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城区环城林带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2018年晋中市城区环城林带管理站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643217万元,比2017减少265.585083万元,下降93.11%,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更换法人故预算资金由晋中市林业局代为管理2018年度支出合计18.285232万元,比2017减少266.96426万元,下降93.59%,主要原因是:由于更换法人2018年管理站并未进行全部环城林带管护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643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5732万元,占比92.58%;其他收入1.457484万元,占比7.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28523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285232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185732万元,比2017减少266.341212万元,下降93.39%。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更换法人故年初预算由晋中市林业局代为管理,财政拨款只用于管理站运行项目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185732万元,比2017减少267.06376万元,下降93.62%。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更换法人故年初预算由晋中市林业局代为管理,财政拨款只用于管理站运行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85732万元,用于环城林带管理站日常运行项目。较2017年决算减少267.0128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更换法人故年初预算由晋中市林业局代为管理,财政拨款只用于管理站运行项目。

六、(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852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林水支18.185732万元,其他支出0.0995万元,都用于环城林带管理站日常运行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2017年我站无“三公”经费发生,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公务接待费及无因公出国(境)费,故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未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每日在四环50多公里道路上巡查,重点防盗砍、防火、防事故破坏、防侵占等,对内监督作业进度、检查工作等;无单价50万元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85732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8.185732万元,评价得分95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18.285232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晋中市城区环城林带管理站决算表(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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