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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及

“三公” 经费公开说明

一、晋中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司法局主要职能是:

1、以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晋中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

2、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拟订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4、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部门联合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5、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译审工作,编辑出版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正式文本。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市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的培训工作。

11、指导、监督本系统的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5、负责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管理;负责市级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前置审查、部门执法计划等备案审查和批复,并按职责分工,承办或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司法局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属机构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属晋中市法制服务中心为2020年机构改革整建制转隶的全额事业单位,人事和财务都不独立,和机关一起核算。

二、晋中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总收入965.40万元,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比2020年增加85.23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74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1年基本支出732.12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664.57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67.5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2021年项目支出233.28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215.60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17.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值班人员项目经费19.1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制建设、普法项目宣传、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以案定补项目及其他司法项目。

3.“三公”经费情况

2021“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0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00.04万元,比上年增加48.44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较上年发生变化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羞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1万元,主要包括服务类21万元,其中用于车辆维修保养10万元,印刷服务8万元,餐饮和住宿服务3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绩效目标2个,金额55万元。分别是普法宣传经费15万元,法制干部培训及执法考试4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及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参公单位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6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560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481001]晋中市司法局.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_[14070021YZ34810902716]普法宣传经费.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_[14070021TD******000005]法制干部培训及执法考试经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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