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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是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管理、考核、指导、协调。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装备武装建设、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申报。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调离、培训、警衔及立功受奖的审核、申报,警籍及警员信息管理。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督促、管理、协调和指导。  负责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或其他需直接承办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森林公安分局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人员编制为18名。现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科员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28万元,比2017减少4.1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减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13万元,比2017增加11.47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8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4万元,占比71.76%;项目支出34.49万元,占比28.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4.28万元,比2017减少4.1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减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2.13万元,比2017增加11.47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7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76.04万元,占比62.26%,日常公用经费10.8万元,占比8.8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支出122.1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08.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支出62.80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45.29万元,较2017年决算增加11.47万元,增加10.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万元,完成预算的89.85%,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91万元,提租补贴支出2.06万元,较2017年决算增加0.2万元,增长2.95%,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上年也为零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3.58万元,增长30.26%。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用于扶贫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防火及办案用;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22.13万元,评价得分96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5.41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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