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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2017年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部门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主要工作是:晋中市森林公安分局是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管理、考核、指导、协调;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装备武装建设、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申报;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调离、培训、警衔及立功受奖的审核、申报,警籍及警员信息管理;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督促、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或其他需直接承办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侦查查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构成。

 二、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98.77万元,比2016年增加8.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76.77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65.97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0.8万元,其中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万元,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0.07万元,农林水支出5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的增加。

     2、2017年项目支出22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24.0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2.01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警务技能培训和金盾网光缆租赁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追加了2014年度综合考核奖励资金2.01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预算。

4、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1.35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0.3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交通费0.55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0.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费0.55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1******850193686.xls

20170******72421203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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