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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是负责晋中市开发区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侦办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及涉毒案件;负责辖区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分局内部执法监督、信访接待、计划装备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单位机构数1个,为独立编制机构,相较2017年无变化。

2018年度分局行政编制78人,年末实有45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退休人员10人。流动人口协管员5人

部门主要由8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综合管理机构和2个公安派出所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33.58万元,比2017增加113.19万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637.18万元,比2017增加99.19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3.55万元,占比9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比0.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88万元,占比90.38%;项目支出61.30万元,占比9.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3.55万元,比2017增加113.19万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37.16万元,比2017增加99.17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17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539.46万元,占比84.67%,日常公用经费30.05万元,占比4.7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52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60.48%,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89.59万元,增长17.1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增加。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7%,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7.12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人数增加,经费支出增加。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4万元,完成预算的93.98%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2.24万元,减少13.79%,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中涉及到的医疗保障支出经费减少。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4、住房保障支出4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7%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4.69万元,增加10.39%,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中的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增加。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分局无三公经费。“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上年度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上年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3.87万元,增长12.8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中增加了工会经费,因人员职务变动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分局车辆资产在开发区财政决算中列入,市财政决算不反应车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2031.89万元,评价得分95.5分,结果为良好;自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0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开发区公安局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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