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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2017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是负责晋中市高校新区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侦办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及涉毒案件;负责辖区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分局内部执法监督、信访接待、计划装备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主要由6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综合管理机构1个公安派出所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1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4.45万元,占比94.70%,其他收入69.95万元,占比5.3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2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64万元,占比65.10%;项目支出460.65万元,占比34.90%。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行政运行73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津贴等。较2016年决算减少0.73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工资调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房屋维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等。较2016年决算减少73.97万元,下降20.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治安管理支出4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辖区内治安管理工作。较2016年决算增加34.85万元,增长248.80%,主要原因治安大队及派出所办案及业务量的增加。国内安全保卫支出1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本市经济文化领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等。较2016年决算增加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文化保卫支队的设立。刑事侦查支出15.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等。较2016年决算减少6.07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刑事案件支出减少。网络运行及维护支出1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维护费等。较2016年决算增加13.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安网百兆网络租赁及校园公安网租赁支出。事业运行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取暖费及绩效工资等。较2016年决算减少15.01万元,下降92.90%,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拨回市局。其他公安支出8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法制大队、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等。较2016年增加29.86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指挥中心、法制大队业务量的增加。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规定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等。较2016年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26.10%,主要原因是符合规定人员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及补充医疗。较2016年决算增加2.34万元,增长7.10%,主要原因行政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59.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16年决算增加4.63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公积金缴纳标准调整。提租补贴支出24.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行政人员提租补贴缴纳。较2016年决算增加1.93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标准调整。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8万元,比2016年增加6.43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的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讯应急保障;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01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6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5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320.29万元,评价得分94.9分,结果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2017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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