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采管〔2022〕36号 关于晋中市本级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通报
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差异化改革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2]8号)部署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市财采管〔2022〕12号)安排,我局于2022年7月-10月开展了市本级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通过代理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汇总报告等各阶段工作,监督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监督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评价总体情况
(一)监督评价范围
本次监督评价的对象是由市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全市使用过的159家代理机构中抽取的74家,分配给市县两级进行监督评价,抽查项目涵盖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
市局共抽取了9家代理机构,分别对其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条件及抽取的2021年度代理的45个项目进行了全面监督评价。
(二)监督评价标准与内容
本次监督评价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以及省财政厅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以及《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全省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
本次监督评价具体内容包括对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条件和抽取的2021年度代理的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对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条件的监督评价主要包括独立民事能力、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专职从业人员、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评审场地和监控设备实施等5个方面;对抽查的45个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监督评价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档案管理等11个环节。本次评价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
二、监督评价情况
(一)本次抽取的代理机构和代理项目
市本级本次监督评价检查的9家公司是:山西诚智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诚泓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晋中鑫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市本级本次监督评价共抽取45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山西诚智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个项目、山西诚泓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个项目、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个项目、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个项目、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个项目、晋中鑫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个项目、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山西有限公司5个项目、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个项目、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个项目。
(二)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1、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情况
监督评价中发现20类问题,其中代理机构问题18类(含与采购人共同问题5类)、采购人问题7类(含与代理机构共同问题5类)。
20类问题包括:
1、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问题);
2、未在委托代理期限内进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问题);
3、未按规定编制采购需求调查报告(采购人问题);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引用文号已废止(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问题);
5、保证金缴纳形式约定不合规(代理机构问题);
6、评分标准未量化细化(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问题);
7、信息公告不及时(代理机构问题);
8、成交公告信息不完整(代理机构问题);
9、评审活动未全程录音录像(代理机构问题);
10、评审活动录音录像不清晰(代理机构问题);
11、评审活动开始前未宣读开标流程及现场纪律(代理机构问题);
12、评审过程未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代理机构问题);
13、成交结果公告日期和成交通知书日期不一致(代理机构问题);
14、保证金退还逾期或提前(代理机构问题);
15、未完成履约验收(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问题);
16、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问题);
17、档案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问题);
18、音像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问题);
19、未按规定在自有评审地点进行评审(代理机构问题);
20、管理制度不健全(代理机构问题)
2、处理情况
晋中市财政局针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对9家代理机构和涉及的18家采购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视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三)监督评价结论
本次参加监督评价的9家代理机构有8家为成长型,1家为综合型(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次监督评价采用综合评分百分制分级评价,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得分≥90),良好(90>得分≥80),一般(80>得分≥60);不合格(得分<60)。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1、“优秀”机构:山西天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诚智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良好”机构:晋中鑫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3、“一般”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诚泓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要求
(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各个环节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措施堵塞漏洞,防止问题重复出现。今后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内部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妥善保存档案资料,提升执业水平。
(二)各采购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承办人员职责,加强政府采购流程管理,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正确选择代理机构,对代理机构的采购活动过程和参与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书面报告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