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czj-2021-00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0年晋中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晋中市财政局办公室(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邮编030006,电话0354-30258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24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0〕35号)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财政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一)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组及其办公室,部署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全局政务公开具体工作,重要领域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职责已落实到相关科室,确保信息公开任务的完成。制定政务公开年度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和参加政务公开培训,7月9日,由办公室主任武长春同志做全局政务公开培训,11月,派机关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相关责任人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引导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此外,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了目标责任管理体系,所有涉及政务公开的科室,都已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健全制度建设构建堡垒。一是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晋中市财政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晋中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对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晋中市财政局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规范财政决算公开有关事项,并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做好财政决算公开有关事项。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我局办公一体化系统中,要求文件起草时必须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并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选项所属原因,从源头上确定了公文的公开属性。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和保密审查工作,建立晋中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审核登记簿台,全年共登记备案发布文件52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安全。
3.优化网站建设搭建平台。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建设要求,规范门户网站功能定位,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快网站内容整合,推动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渠道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通知公告作用,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回应公众关切,切实提高网站的实用性,为我局对外宣传创造便利条件,2020年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发布信息529条,其中国省要闻65条、工作动态82条、通知公告41条、会计管理43条、财政研究48条、政务采购24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5条,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重视政策文件栏目的更新,全年共计更新政策文件25条,涵盖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生态保护、教育文化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此外,加强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的安全,全年无受到网信、公安等部门通报。
4.加强解读回应沟通联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对有关文件和事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形成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舆情回应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求及时发现、认真上报、积极回应,保证政务舆情高效运转。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提高和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做到热情接待、工作规范、处理及时,做好现场信息查阅、申请受理和解疑释惑工作,提高服务能力今年以来,我局接收12345热线事项13件,回答了群众各类疑问,加强了对财政政策的解读,并根据社会热点舆情问题,主动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不断拓宽解读渠道。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在线访谈1次,向公众介绍了财政支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情况。
5.加大宣传力度讲好财政故事。加强财政宣传工作,传播财政好声音,弘扬财政正能量,积极向《山西财税》《山西日报》《晋中日报》等报纸和杂志报送财政改革信息和工作调研报告,并通过财政局网站及时更新财政最新工作动态。2020年,我局市级媒体采用稿件28篇,省级媒体采用稿件12篇,还有2篇宣传稿件被财政部微信公众平台刊登。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上报反映财政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的信息,全年向省财政厅报送信息95条,采用55条。通过财政内网发布信息117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涉及财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信息公开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1.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坚持落实《晋中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做好预决算细化公开。在预算法规定时限内,及时在我局外网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开了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政府预算及2019年全市及本级政府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
二是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后,发文《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统一格式,要求各预算部门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在我局外网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上集中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及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率达100%。年中两次调整预算报告都按公开时限要求在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发布。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部门改进财政财务管理能力,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2020年6月,省财政厅对各市的2019年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中,我市预算公开考核满分,获得全省第一。
三是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印发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市直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提升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绩效监控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推动市级预算部门绩效信息公开,要求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中公开绩效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据统计,在2020年设定绩效目标的154个部门涉及729个项目中,应公开绩效目标的预算部门已全部进行了公开,包括本部门设定绩效目标的个数、金额和具体的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监督。
四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在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随同预算公开以文件和表格形式公开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以及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2020年度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2.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聚焦转型综改和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局外网门户网站上设置减税降费专栏,发布减税降费政策及相关情况,方便广大民众和企业进行政策查询。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所编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管理。依托山西政府采购网,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有效提升采购的透明度。2020年,我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943条,招标公告信息381条,变更公告信息163条,结果公告信息399条,行政处罚4条,投诉处理结果3条。做好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公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完善收费项目目录的要求,我局及时在外网网站发布最新收费项目及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聚焦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做好信息公开。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积极履行财政部门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千方百计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晋中市财政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库款保障应急预案》等文件及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下达情况,积极公开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房租减免、援企稳岗等领域的政策和工作动态,让公众及时了解财政支持疫情防控的措施。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下达情况信息。要求各县财政局要尽快将资金落实到位,市县扶贫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全程监管,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
3.围绕财政机关事务开展信息公开,提升财政管理能力。
一是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情况。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公开《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包括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改革成效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国资国企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外网网站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信用信息双公示”目录,其中,包括26条行政处罚、1条行政确认、1条行政鼓励、1条行政裁决及7条其他类,并将26条行政处罚信息发布至“信用晋中”共享平台。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备案和立项申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管理,全面提升财政制度性、规范性文件质量。开展2017-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统计,2017-2019年我局规范性文件审核34件,内部20件,由我局起草政府发文1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 | 0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294.0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着重在组织领导、建章立制、平台建设和加大财政宣传力度上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重大政策的解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形式和载体也需进一步丰富,尤其是要朝着图文解读、通俗化表达的方式发展。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拓宽主动公开的范围,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焦点、难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提升各业务科室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鼓励采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和传播力。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制定培训方案,开展研讨交流,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水平,增强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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