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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czj-2020-00019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0-02-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信息公开年报

2019年晋中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9]60号)的安排和要求,结合财政改革管理工作重点,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拓宽政务公开形式,努力打造“阳光财政”,营造公开透明的理财环境。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019年,我局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39条,财政工作动态115条,通知公告16条,办事服务信息24条,会计管理信息56条,财政研究48条;在晋中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建立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市直各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其中包括在预决算公开专栏中公布各类预算情况、“三公经费”情况等200余条。此外,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1400余条。积极向《山西财税》《山西日报》《晋中日报》等报纸和杂志报送财政改革信息和工作调研报告,并通过财政局网站及时更新财政最新工作动态。2019年,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在各类新闻媒体及报刊杂志上发表宣传稿件和文章70余篇,向《山西财税》报送稿件60余篇,采用了12篇;向省财政厅报送财政工作信息129条、采用19条,报送量和采用量均居全省首位;积极向《晋中日报》《晋中晚报》报送财政相关政策解读内容和全市财政信息,全年共采用26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100余条,通过财政内网发布信息200余条。财政部官方微信平台2次转发我局“压缩一般性支出”和“减税降费”落实工作动态信息。6月2日,召开财政部门新闻发布会,张晓光副局长通报《2019年1-5月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二)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能,做好财政政府信息管理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坚持落实《晋中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做好预决算细化公开。在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批复后,发文《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统一格式,要求各单位在3月20日内在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市本级215个非涉密部门都已经按照要求在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开了本单位的部门预算。

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信息公开。坚持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分类处置,多策并举,按照制定的化解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债务风险的化解工作。做好债务风险防控监测,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覆盖的原则,确保政府债务系统和全口径债务系统数据真实、完整,保证市县两级能准确掌握债务风险情况,及时评估和提示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及三十一次会议相关报告中公开了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规模、变动情况及2019年新增债券项目等相关情况,并公布在预决算公开专栏中。

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强化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公开,将《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意见》、《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规则》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的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让全市人民了解有关方面政策规定;强化国有资产报告情况公开,将《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全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在我局政务网进行公开,亮出我市国有资产“家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管理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公平公正处理投诉事项,监督管理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努力创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主要依托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和晋中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公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开展调查,书面开具《晋中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及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答复。经统计,2019年,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410条,其中,投诉处理决定6,采购公告642条,变更公告151条,中标结果611条;在晋中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采购专栏,公开发布采购信息13条。此外,我局共收到投诉举报事项9件,均已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推进“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组织结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认真组织,细化任务,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加强联动协调,强化政策宣传。在市财政局外网网站上设立减税降费专栏,实时做好政策宣传、数据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做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信息公开,建立晋中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时公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确保各项政策公开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激发企业活力。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情况主要通过晋中市财政局官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三个平台予以公开、公布。晋中市财政局官网内设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定期在晋中市财政局官网公开市级PPP投资目录,对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PPP咨询服务机构及专家信息情况予以公开;对拟采取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机构、联系人等信息予以公布;对通过公开征集确定的PPP项目咨询专家和PPP咨询机构,在晋中市财政局官网对外公开;对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予以公开;对通过政府采购阶段并中标的社会投资人信息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推进民生实事信息公开。2019年度,省级8件民生实事,市级5件民生实事,其中由我局牵头实施的有一件,即“将肉牛养殖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和顺、昔阳、左权和榆社”。采取“政府+财政+保险+农户”的模式,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农户提供肉牛因受保险责任范围内自然灾害或意外损失的保险服务,提高贫困地区参保农户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时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晋中日报、晋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前期宣传和进展报道,公开全市肉牛养殖保险进展情况,方便广大市民了解最新推进情况。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文件管管理,所有文件在制发时,都要进行信息公开审核,明确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按照“谁制发、谁公开”原则进行答复,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法、依规、按时予以答复。对不属于我局办理范围,或依法不能答复的都予以书面告知。2019年,我局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根据不同情况,我局都及时给予了答复。未因为信息公开问题产生投诉、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网站建设,持续完善,定时更新维护,根据使用情况积极调整现有栏目设置,梳理各类信息并进行合理分类,充分发挥晋中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定期更新财政动态、政策法规、财政文件等栏目内容。按照职能设立专题专栏,设置政府采购专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栏、双随机一公开专栏、预决算公开专栏等,发布文件、政策、讯息等相关内容。通知公告在发生后也及时更新,使整个网站的内容和形式更加详细、完整。加强运维人员管理,明确运维人员权限和责任,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保证

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晋中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为相关科室、各中心负责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0号)要求,下发了《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细化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财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和安排使用情况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管理。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完善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的形式、范围、程序。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报批等要求,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登记簿,严把内容关和审批关,完善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划转和调整的实际情况,我局对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和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集中梳理,梳理权责事项清单3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7项。制定出台《晋中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视保密审查工作,为各县(区、市)和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提供了指导方向,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1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7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2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但在工作实施中,还存在公开面窄、公开内容和方式单一、平台建设滞后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扩大公开力度。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财政部门各项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着力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财政工作重点领域实施公开,确保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努力打造“阳光财政”,营造公开透明的理财环境。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完善预决算公开专栏、政府采购专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的形式与内容设置,探索公开新渠道,便利公众查阅和监督。整合现有新媒体账号及信息传送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和财政宣传工作,积极报送反映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问题的调研文章和稿件,掌握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手段和技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建设,财政信息网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需要持续完善,定时更新维护,根据使用情况积极调整现有栏目设置,梳理各类信息并进行合理分类,财政动态、政策法规、财政文件等每周定期更新。通知公告在发生后及时更新,使整个网站的内容和形式更加详细、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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