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晋中市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2024年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现需确定一家代理机构为该项目进行招标相关工作。
二、服务范围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资质要求
(一)晋中市榆次区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资料要求
(一)参比单位基本情况;
(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近一年内任一期的纳税凭证、社保凭证和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比选截止日前近三年以来完成的的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六)比选活动截止日期前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并加盖公章;
(七)服务承诺及完成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八)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情况;
(九)2023年政府采购监督评价情况;
(十)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注册登记,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十一)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二)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 %收取);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五、比选方式
根据项目目标和专业要求,从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专职人员的依法合规、专业领域、从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操守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选择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六、公告发布媒介
晋中市财政局官方网站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晋中市财政局922办公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54-3026903
备注:
1、响应文件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公告第四部分提出的资料要求。
2、如果响应代理机构只有1家且符合条件的,直接确定为该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晋中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