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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农〔2022〕21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有关县(区、市)财政局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农[2022]40号),现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街接资金10179万元,该项指标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衔接资金安排使用要聚焦脱贫群众增收,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并逐年稳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其中,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5%,同时不低于2021年资金占比。脱贫县可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有关规定整合使用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二是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切实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含提前下达部分),请按照晋财预[2022]19号文件要求,在接收预算指标和关联支付操作中,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环节。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市财农[2022]21号.xls


 

晋中市财政局

20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