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农〔2021〕77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1]131号),现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369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255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00004),省级资金5675万元。该项指标列入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的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晋中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