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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采管〔2021〕19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政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我市政府采购要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已于今年71日正式上线运行,各县(区、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加快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认真督促采购单位全面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和职责分工,熟悉掌握平台功能操作,及时上线采购,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在政府采购平台申请采购计划(备案)执行采购,已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采购项目,应当在电子卖场采购。

、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基础,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集网上交易、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管于一体的电子化交易平台,能够达到政府采购目录内多频次、小额度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快捷便利采购,实现全流程线上自主交易和监管部门动态监管,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接受社会监督的目的。

晋中市本级及部分县级电子卖场上线运行以来成效显著,优势突出,对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和社会满意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区、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已经上线运行的县(区、市)要完善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采购人行政隶属对其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实施监管;未完成建设上线运行的县(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扎实准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积极推进,确保顺利上线运行

各县(区、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政府采购深改方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推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晋中市财政局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