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建〔2020〕163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 以工代赈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昔阳、和顺、榆社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以工代赈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建一[2020]282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支出预算(拨款)指标 万元,专项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各单位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收入科目列2021年市级“1100399其他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1年市(县)级“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请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财预〔2010〕112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晋财预〔2013〕9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财预〔2015〕12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并确保专款专用。
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照绩效目标表格式(附件2)细化量化区域绩效目标,并于收到该文件60日报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备案。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1.2021年省级以工代贩资金预算指标明细表
2.2021年省级以工代贩资金绩效目标表
晋中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