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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下达以旧换新专项资金 助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我市下达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以旧换新资金7352.47万元,用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和交通领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用足用好上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晋中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细则》,转发《山西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按照细则规定,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具体情况每辆车补贴1.0万元4.5万元,新购营运货车按照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甲醇或燃气货车、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并区分中型、重型每辆车补贴2.5万元9.5万元;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车龄8年以上的城市公交车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对更新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