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我市下达2017年度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市级配套资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防、治、迁”三手并举,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搬迁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零伤亡”的目标。


      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2020年农村地质灾害理搬迁政府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计算,每户按12.08万元补助。其中,省级财政每户补助6.04万元、市级财政每户补助2.416万元、县(区、市)财政每户补助2.416万元。


       2017年我市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为327户,其中榆次区43户、太谷县78户、祁县116户、寿阳县20户、左权县33户、榆社县37户。根据市国土局、市人居办《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的通知》(市国土资发[2016]143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及时下达市级配套资金790.032万元,为确保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城建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