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财政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财政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材料

 

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五”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广泛地开展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财政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法制财政的理念贯穿于财政管理和财政建设的各个领域,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不断提高理财水平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总结过去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从而继续推进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共晋中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我们多次召开由有关科室参加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现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规划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依法理财工作的一条主线,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抓。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我们即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局党组成员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党组书记、局长郭绍华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和平、武志远、纪检组长药艳明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科室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并指定专人负责,从组织上保证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党组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要求领导班子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行政的高度,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并督促指导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

2、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保证此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2001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明确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普法对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等内容,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并对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并将实施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中,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3、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我们开展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论文征集活动,将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在《晋中财政研究参考》上及时发表,进行交流,对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文章,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据不完全统计,已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财政法制调研文章10余篇,进一步推动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财政普法制度建设,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有章可循

完善的工作和管理制度,是落实好工作任务的有力保证,从“四五”普法初年开始,我们就将建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制度作为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贯彻落实。通过几年来的努力,财政法制建设已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财政法律制度贯穿于财政活动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做到有法可依。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和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将财政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创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了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制度。局党组在每年年初制定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时,把法制学习宣传列为重要的学习内容,结合工作需要,及时对财政法制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新的安排,规定每周三下午为干部、职工学习时间,长期坚持。

三是建立财政干部和财政部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成绩与任职、定级、晋升、年度考核挂钩。

四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和新录用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凡新录用公务人员都要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局领导要亲自授课,并将法律知识作为新录用公务人员必考课程之一。

五是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将执法制度、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六是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为了保证财政法制的贯彻落实,围绕年度普法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针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总结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我局加大了对此项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满足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满足各类普法宣传材料的征订、办讲座、组织干部进行多种形式学习、开展多种途径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的支出需要,从经费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1、分别不同的对象,全方位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要求,我们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不同的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财政干部和财政领导干部,主要学习专业法律法规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作为财政部门的服务对象,通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及时掌握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2、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在“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针对不同的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仅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而且要为其他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自觉守法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是执法人员重点学法,会计管理、财政监督、预算管理等业务科室是财经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者、执行者,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公正执法,工作中我们每年都不定期举办执法骨干人员参加的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使大家比较熟悉地掌握相应的财经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

3、强化素质培养,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根据财政工作的特点和性质,我们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坚持每周三集中学习制度,处级和科级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从2000年开始即坚持参加晋中市邓小平理论学院的学习,从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行政法律法规、加入WTO后的经济结构调整、财税改革以及涉及三农问题、海峡两岸关系、国际经济形势和国际关系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学习,参加学习人数达到1050余人次,更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提高了分析问题,认识问题的能力。我们还通过举办“五四”青年知识竞赛、“七一”党的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先后学习了《宪法》、《预算法》、《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会计法》、《公司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财政普法读本等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应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由于我们的不懈努力,极大地激发了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注重学习效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和方法,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视专题片等形式进行财政法制专题宣传,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财务会计人员培训班等方式,对其进行财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通过山西女子监狱服刑人员讲述她们的犯罪经历,切实感受违法行为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通过多种形式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依法理财氛围奠定了基础。

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只有把学习同应用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学习的目的。因此,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实践中去,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实践中提高法律素质。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深化财政改革相结合,严格财政管理,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将法制宣传教育与行风评议、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近几年来我们大力宣传和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财经法规,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规范执法程序,为财政改革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在组织实施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财政投资评审、国有资产管理和收支两条线改革中,坚持“大财政”的理财观和“规范、高效、务实”的用财观,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拓宽视野,不拘形式,使财政法律法规渗透到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的各个环节。

部门预算以试点引路,逐步完善,编制范围不断扩大,细化程度不断提高,操作程度不断完善。市直单位从2004年起全部实行了部门预算,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筹管理,基本实现公用经费定额化,专项经费项目化,人员经费零基化,从而增强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并通过制定《晋中市财政局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行为和预算资金操作程序。

政府采购工作从2000年开始运行,经过几年的规范运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效益不断提高,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到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48个项目,四年间采购规模总量达5亿元,共节约资金6969万元,并通过制定《晋中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晋中市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晋中市政府采购工作运作规程》,规范招投标行为和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从改革公教人员工资财政直发入手,逐步向其它项目扩展,目前全市已有8万余人纳入工资直发范围,年直发工资近10亿元,从2003年开始,市级在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了国库集中支付专柜,对接待费、会议费、政府采购资金、政府投资工程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并通过制定《晋中市财政局拨款制度》、《晋中市切块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晋中市财政局市级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晋中市财政局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在申请、审批、拨付程序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会计集中核算从2001起开始在市县乡三级政府推行,目前市级和县及108个乡镇都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纳入会计核算的单位达2500余个,年核算资金70多亿元,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通过制定《晋中市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监审制度》,规范和完善会计核算、票证管理、账簿管理和财政资金的划拨管理,基本解决了部门胡支乱花、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和财产处置行为逐步规范,制定完善了国有产权交易制度,规范了产权交易行为,并实现与全国50家产权交易机构同时同步网上发布信息,2004年通过拍卖、竟价、协议等方式承办国有产权交易35项,转让成交额6618万元,成交额比评估值增加598万元,增幅达10%。通过制定《晋中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晋中市公物实行公开拍卖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和国有产权的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

政府投资评审制度逐步建立,对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管理和监督不断加强,通过制定《晋中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对国债投资项目、列入晋中市管理的“双百项目”重点工程开展了投资评审工作,对投资项目概算、工程建设进度、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等内容进行投资评审,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收支两条线改革和管理不断加强,彻底扭转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随意性,并着力推行“三统一”(财务、账户、票据统一管理)、“两分离”(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在全市县以上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全面实行,并进一步向乡镇延伸,目前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已全面推开,基本解决了收入上缴不及时、截留、坐支、挪用等问题的发生,并通过制定《晋中市财政局市级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晋中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晋中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收入稽查暂行办法》、《晋中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收入实行“票款分离”暂行办法》,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得到加强,会计信息资料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对会计人员实施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和会计法规培训、技术职称考试、从业资格审核以及设立个人信息资料库等多种措施,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完善了行业自律机制,改善了财经秩序,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并通过制定《晋中市财政局换领会计证管理办法》、《晋中市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规范》,规范会计人员管理。

行风建设是我们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优化法制宣传教育环境,增强依法理财责任的有效措施。为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目标,我们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12·4法制宣传日、5·18财政法制宣传日等各种渠道,制作版面,印发宣传资料,走上街头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实行公开执法,窗口式服务。在机关办公区及各科室内,采取“版面上墙”的办法,公开财政部门的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机构,进一步增强了财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保证。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与我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逐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党组成员和承办科室,确保任务的完成;同时,市局与各县市财政局签订的财政目标责任制和局机关下达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单列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努力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强化拒腐防变的约束机制。我局还出台了《晋中市财政局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建立了科长、主任述职述廉制度,积极开展干部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活动,整肃风纪,净化思想。

通过连续几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一是财政干部法律素质不断增强。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财经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得到提高;二是财政依法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监督等方式,不断强化依法监管力度,在财政监督工作上实现新突破,有效的维护了财经法律法规的权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局干部学法用法收效显著,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财政秩序明显好转。近年来,通过大量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的实践工作,各单位自觉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人多了,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规范会计管理、落实财经规章制度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近五年来,全市财政部门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案件,优化了财政执法环境,为财政改革和财政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领导干部要努力加强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驾驭财政工作的能力;二是要不断地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使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抓不懈;三是要强化对财政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建设好学习型、法制型、廉洁型的干部队伍,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和能力

回顾“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构建法制财政,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重要基础。只要我们积极努力,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必将开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