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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本级2019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1030在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乔金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晋中市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内容概述

按照《预算法》规定,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等情况,应进行预算调整。本次预算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一)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收入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317万元。

支出端:

1、安排增人增资、丧葬费抚恤金、2017-2018年市级文明单位奖励经费等5000万元;

2、安排市级产业扶贫配套资金1000万元;

3、安排市政府政务云服务平台服务费400万元;

4、将年初预算中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PPP项目资本金、财政补贴、可用性服务费,调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涉及金额22917万元。

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19号)的相关规定,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9月底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预算资金以及各单位预算指标结余,收回市本级总预算,重新安排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本次共计收回资金1.36亿元,拟也安排用于原基金预算安排的PPP项目资本金、财政补贴、可用性服务费。该事项不涉及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不属于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的范畴,在此一并做出报告说明。

另外,需要报告的是,按照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的安排,为支持脱贫攻坚,全面实现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市本级从一般债务限额中调整2615万元分配到太谷县,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5万元,同步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61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

政府性基金总收支不做调整,只在项目间做出调剂。

根据当前土地出让情况和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形势,按照中央加快支出进度和统筹四本预算的现实需要,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剂到一般公共预算36517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一般公共预算清理盘活资金解决PPP项目资本金、财政补贴、可用性服务费)。因调剂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腾挪出的财力,补充安排用于2019年土地储备及成本费用支出36517万元。

二、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929065万元,本次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317万元后,收入合计为958382万元;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929065万元,本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17万元后,支出合计为958382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1078377万元, 不做调整;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78377万元,也不做调整,只做项目间的调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本着为民理财、为民用财的思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克难攻坚,真抓实干,继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民生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9年第二次预算调整债务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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