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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晋中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4月22日在晋中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乔金国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晋中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科学稳定高效发展,全力支持转型驱动和深化改革,倾力保障民生需求和脱贫攻坚,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效能,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变动情况

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后,在预算执行中,根据省财政厅追加、追减指标和各级预算调整情况,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和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市和市本级预算作了相应变动。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61.5亿元,因上级专项拨款及其他补助、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调入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增加因素,全市支出预算变动为390.88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48亿元,与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一致;因上级专项拨款及其他补助、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调入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增加因素,市本级支出预算变动为75.95亿元。

(二)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3007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93%,比上年增长8.09%,增收12196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79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72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5398万元、调入资金21210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179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6081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万元,收入总计为4259897万元。

支出执行371058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4.93%,同比增长15.01%,增支4842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6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8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5547万元,支出总计为4061639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19825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198257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900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1.84%,比上年下降27.34%,减收37242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93018万元、上年结余117299万元、调入资金7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11500万元,收入总计为1511897万元。

支出执行1284873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3.56%,比上年下降11.17%,减支1614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调出资金1225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2万元,支出总计为1415268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9662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19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9225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17%,比上年下降6.81%。支出执行133201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33%,比上年增长8.32%。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251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77.95%,同比下降53.04%,减收25434万元,主要是平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大幅减少;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21259万元,收入总计为43773万元。支出12126万元,按预算法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2514万元,年终结余9133万元。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520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2.75%,比上年增长0.71%,增收312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0219万元、下级上解34412万元、上年结余23122万元、调入资金311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21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317万元,收入总计为950534万元。

支出执行75378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9.25%,比上年增长20.86%,增支1301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返还性收入补助县级154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县级616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922万元,支出总计为944819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571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7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6787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8.57%,比上年下降34.53%,减收352306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9411万元、土储债券转贷收入62000万元,收入总计为739289万元。

支出执行4523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42%,比上年下降13.66%,减支715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县级2438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7万元、调出资金289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910万元,支出总计为732023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7266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19年,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1133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46%,同比下降11.45%。支出执行107785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57%,同比增长7.23%。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22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02%,同比增长34.3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21259万元,收入总计为23481万元。支出按预算法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22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1259万元,支出总计为23481万元。

(四)预算执行的几点说明

1、上级补助收入和补助下级情况:2019年,我市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部分)1684446万元,较上年增长13.19%,增收19629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79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7212万元。全年我市共补助县级(一般公共预算部分)1561337万元,较上年增长17.08%,增支22772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47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077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8835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2019年,我市主要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项目有:节能环保107930万元、农林水824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3148万元、公共安全10693万元,交通运输8990万元、住房保障7421万元、卫生健康6995万元、科学技术624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5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39万元等。

3、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2019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705.71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181.21万元,下降9.6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2.72万元,下降49.02%;公务接待费371.02万元,增长84.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接待批次、人次及专项接待明显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1.97万元,下降20.09%。

4、政府性债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454665万元,比2018年底增加357084万元,增长了11.53%。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404932万元,比2018年底增加360940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增加533295万元,置换支出、自有资金偿还及核销172355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0486万元,比2018年减少651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偿还651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9247万元,比2018年底减少3205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偿还320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12012万元,比2018年底增加46540万元,增长了4.82%。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005897万元,比2018年底增加48544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增加114100万元,置换支出、自有资金偿还及核销65556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10万元,相比2018年不变;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005万元,比2018年底减少200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偿还2004万元)。

5、开发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981万元,同比增长12.81%;支出完成159952万元,同比增长59.55%,主要是吉利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3506万元,同比下降53.28%,房地产遇冷造成土地出让不理想,进而导致基金收入下滑;支出完成182467万元,同比下降45.71%。

(五)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

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形势,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壮大财政实力,持续增强改革活力,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聚焦稳中求进总基调,努力实现财政平稳运行。面对多重减收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财政收入持续平稳运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09%、增收12.2亿元,收入总量居全省第三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交流,成功争取债券资金53.3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7.97亿元,置换及再融资债券5.36亿元。分配到县级财政41.92亿元,有效缓解县级财政资金压力。全面梳理市级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盘活力度,共盘活存量资金32.99亿元,统筹用于推动全市发展的重点项目。

二是聚焦有保有压支出原则,着力保障发展基本需求。全市民生类支出完成302亿元,同比增长14.41%、增支38.0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农业、社保、卫生、科技、环保等支出的增速在10%以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统筹保障重点项目,支持六大惠民工程,财政直接投资的城建重点工程53项,涉及资金51.96亿元,主要用于以市城区11条新建道路为主的出行畅通工程、以职院新校区为核心的公共服务工程、以潇河流域治理(四期)和龙城大街水系治理为代表的生态文明工程、以市城区创建园林城市为重点的设施提质工程及住房改善工程。统筹整合资金4.73亿元,助力全市“建美好家园、创魅力城市”提档升级攻坚行动。印发《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严格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是聚焦重大战略,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控制存量债务规模,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全年总体可控。政府债务率超过警戒线、违法违规举债被问责以及未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债任务县(区、市)数量均为0。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制定《晋中市2019年脱贫攻坚财政保障措施》,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15亿元,同比增长38.77%,实现脱贫投入总量和增幅的“双增长”。制定《晋中市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贫困县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四个贫困县共整合资金12.17亿元。认真落实扶贫专项巡查整改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效率。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战,创新资金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各类资金2.7亿元,用于支持大气、土壤和水体污染治理,并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提升了环保资金投入的使用效率。

四是聚焦高质量发展,着力支持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落实减税降费,通过财税部门联动,全市共减免税费收入53.13亿元,通过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收入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全力推动转型综改,落实民营经济发展二十五条,增加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至3亿元,建立规模为1000万元的市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为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注入资本金6700万元,不断优化企业投融资环境。统筹资金3000万元,支持11个县(区、市)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分别打造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设立文化、旅游、电商产业发展资金,安排人才、科技研发、工业技术改造、“农谷”发展专项资金,持续推动全市经济专项发展。积极做好13项民生实事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持续扩大肉牛养殖保险覆盖范围,将承保范围扩大至昔阳、和顺、左权和榆社四县,共承保肉牛15436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0.47%,提供风险保障1.54亿元,理赔338万元。

五是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着力提升管理效能。持续深化预算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关系,健全地方税体系和财政补贴体系,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进行明确,制定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得到健全。市本级共159个单位申报绩效目标657个,涉及金额53.78亿元,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得到深化。预算信息公开范围持续扩大,公开内容持续细化,市本级215个非涉密部门按规定公开了部门预算。2019年是晋中市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第一年,为保证制度的良好执行,制定了《晋中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规则》,明确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全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专项报告,代表满意度为100%。通过一年探索实践,晋中市国有资产管理首次向全市人民报了一个“明白账”,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一年来,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比如,市级财力薄弱、增收压力加大、支出进度不快;民生保障层次不高、服务转型方法不多、财政改革力度不够等等;下一步,全市财政部门将认真审视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改进。

二、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全省2020年预算编制精神,综合考虑我市今年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20年全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全省财政工作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重要领域、重大事项;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推动转型、促进发展、创新驱动的基本能力,增强财政管理效益,为晋中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收入预算安排,仍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7.9亿元,比上年增长3.00%,增收4892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6941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00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82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1063万元、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调入资金30745万元,收入总计为3545747万元。

(2)支出预算草案。仍遵循“防风险、保基本、保战略、促转型”的思路,确保支出安排继续向日常运转、基本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战略结构调整倾斜。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支出安排277466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37%;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支出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9800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19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支出198257万元、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307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1010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32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89684万元,支出总计为3545747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5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20%,增收9796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21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4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715万元、下级上解净收入23468万元,收入总计为947864万元。

(2)支出预算草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安排的支出合计6336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94%;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5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65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764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支出5715万元,返还性净支出15487万元,支出总计947864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020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2807.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6.87万元,下降11.8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28.81万元,下降2.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98.45万元,下降14.64%,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较上年减少。

3、市人大批准预算前市本级支出情况

按照预算法,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以及突发事件处理等支出。

2020年一季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133万元,同比增长9.76%,剔除上级转移支付安排、列支于市本级的项目外,同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821万元,同比下降40.31%。主要用于预算法规定的法定支出项目,例如:保障各单位必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19市政道路新建项目工程款等民生项目。

4、疫情防控支出安排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市财政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截至4月10日,紧急向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市级定点医院和县级财政拨付市级资金共计7156万元,主要用于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及时有力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指导各县做好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工作,开启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全力保障防控设备和物资的及时供应。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17835万元,比上年增长43.2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6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662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88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571052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1271240万元,为上年预算的95.40%;政府性基金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467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98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支出96629万元、调出资金3074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5850万元,支出总计1571052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7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0.2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收入726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87154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76086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89.98%;政府性基金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91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451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支出7266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县级5372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87154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3、市人大批准预算前市本级支出情况

2020年一季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644万元,同比下降46.32%,主要用于2020年市城区7条新建市政道路涉及征地拆迁、丽华苑棚户区改造用地补助、潇河流域(108桥至郝村段)综合治理等项目。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26403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5.2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4140万元,为上年预算(同口径)的114.91%。需要说明的是,从2020年1月开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执行省级统收统支,市级社保基金收支预算不再包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预算数。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96833万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1.5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0435万元,为上年预算(同口径)的119.3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1233万元,比上年下降5.6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21233万元,和收入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5.02%,主要是市级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比例从5%提高到30%,利润收入大幅增长;支出预算5000万元,和收入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1、全市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规模: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项目安排的通知》(晋财债[2020]2号)提前下达我市部分新增专项政府债务限额4.67亿元,可用于发行专项债券;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晋财债[2020]3号)提前下达我市部分新增一般政府债务限额19亿元,可用于发行一般债券。

2、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遵循中央、省政策精神,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在充分满足上级政策要求的基础上,以促进发展为导向,以防范风险为底线,提前下达我市的23.67亿元新增债务限额,拟安排市本级9.49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限额,用于发行一般债券;其余14.18亿元分配各县(区、市)。

3、市本级限额使用项目:市本级留用新增债务限额9.49亿元,拟用于市城区学校的改扩建、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代建、保障性住房、2018年三条环路及安宁街改造、2019年重点工程新建道路建设等项目。

(六)开发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4300万元,为上年执行数的105.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返还性收入644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81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71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5000万元,收入总计1818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4198万元,加上解支出134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323万元,支出总计181864万元,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75000万元,为上年执行数的242.28%,计划2020年继续出让2019年未出让的部分土地。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收入453万元,收入总计2754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74461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92万元,支出总计275453万元,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基础之年。全市财政要从促进财政实力壮大、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入手,坚持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形成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合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向好发展。

(一)大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经济稳定复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充分保证疫情防控经费全市财政已投入资金1.86亿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财政对个人负担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对疫情防治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专用设备、试剂等费用给予补助,对疫情防控工作性经费予以重点保障。市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提升生产能力,对保障全省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下一步要优先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建立疫情防控“绿色通道”。优先拨付疫情防控资金,确保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制定疫情防控的库款保障应急预案,启动市县应急调度机制,加强对各县财政库款监测,保证库款供给。1月28日紧急向平遥县调拨资金2000万元,确保防疫经费需求。打破固有的政府采购模式,明确在疫情期间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证货物、服务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

积极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在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和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的12项政策,全面执行有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一揽子税收减免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作用。一季度全市已优惠税收2.26亿元,帮助各类重点企业、小微企业以及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和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渡过难关。出台市级配套政策,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险费用的减免、缓缴等政策落实到位。

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将市级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占用费、担保资金担保费在现有基础上减免50%,全市已有16户申请企业发放应急保障转贷资金,申请资金5.9亿元,帮助企业续贷银行资金7.3亿元。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持续支持就业创业。减免中小微企业租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预计惠及310余户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对优先聘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奖补,对积极开工复建、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校后予以资助。全力支持复学复课,建立教育部门和学校沟通机制,确保学校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

(二)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财政稳定运行

夯实财政稳定运行的基础。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增长3%。这一目标的确定,既考虑了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影响,跨期税收收入净减少,煤炭价格存在不确定性等不利因素,也考虑了全市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升级项目加快推进和部分消费税收入下划地方等有利因素,与晋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区域转型战略的需求相一致。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财政收入任务完成面临着较大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统筹整合、集中财力的原则,合理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存量资金规模,适当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模,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通过节支改善财政收支平衡状况。坚持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行政事业单位开支和“三公”经费。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除基本支出和必保项目外,其余一般性支出一律压减。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四大班子在原标准基础上,下调15%,其他部门(除公检法司外)在原标准基础上,统一下调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培训费和会议费均不得超出上年基数。

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严控新增支出,改变财政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对未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不安排预算资金。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市人大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预算资金安排和拨付要与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评审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挂钩,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适当调减或停止安排资金预算,对于支出进度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按规定统筹收回,用于安排其他急需项目。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巩固减税降费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积极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大力度清理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落实好省内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75%征收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合力监督政策落实,发挥好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全力推动转型综改。抓住国家支持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试点机遇,统筹安排能源转型发展资金,支持能源科技创新,推动晋中特色能源转型。抓住晋中开发区这个转型综改“龙头”,推动开发区做好示范引领作用。抓住晋中国家农高区获批的有力契机,统筹省、市两级财政资金1.6亿元,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亿元,支持农谷高效发展。统筹市级促转型增动能资金、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投入力度。通过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担保和奖励补助等形式对企业开展研究和实验活动给予经费补助。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落实“三晋人才”计划,支持人才引进“551”计划。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力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省30条和市25条,继续推进政策性担保、企业应急周转保障金等工作,为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提供财政支持。积极做好民营企业欠款清欠工作,切实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加大财力统筹,市级财政安排新动能专项资金2亿元、“企业上云”补贴200万元、企业技术创新奖励补助345万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500万元、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资金198万元、“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363万元,支持全市民营企业增强活力。

支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市级预算安排资金59.88亿元,重点用于以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为内容的民生安居工程,以市城区19条道路、三条环城道路及安宁街改造为主的出行畅通项目,以潇河流域治理(四期)、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为代表的生态文明项目,以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为核心的公共服务项目和以市城区提档升级行动为重点的设施提质项目,推动城建领域补短板、提品质、创特色,拉动全市经济加快发展。

(四)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补齐发展短板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市级财政将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2亿元,重点支持解决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问题,兼顾解决脱贫难度大的非贫困县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出台《晋中市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管理考核办法》,弥补扶贫资金监管短板,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监控,有效解决扶贫资金监管不严,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有脱贫任务的县级财政要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加强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管控治理,加快汾河流域生态保护,抓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中央和省级资金的使用。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套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加大城市人居环境PPP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建设。

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严格保障到期债券本息支付,严禁借债付息,保证政府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加强对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债券分配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公益性项目、在建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严禁将新增政府债券用于经常性支出或明令禁止的楼堂馆所等项目。坚决制止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严禁借道融资平台公司或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进一步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高风险地区监控力度,及时评估和提示苗头性、趋势性问题。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民生保障基础

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围绕“百里乡村振兴廊带”建设规划,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亿元,重点支持有机旱作农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着力推动农业标准化战略、品牌创建战略等市级重大战略和产业集群规划,为全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提供资金动力。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快补齐农村农业发展短板。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方面投入,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落实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加强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确保在校学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保证财政教育投入稳步增长。调整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对本地区经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生均不低于600元标准安排财政补助。继续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综合保障社会事业持续稳定投入保障就业资金,加大对创业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加强援企稳岗,继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产教融合、供需对接,实行订单式、菜单式培养,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工伤保险基金在2020年底前实现省级统筹。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适时调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做好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六)聚焦提升治理能力,加快推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理财用财水平

积极推动财政体制改革。落实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配合做好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以及将相关收入稳步下划地方的工作。继续推动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好教育等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关事项测算和衔接,提升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持续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制定出台市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市直机关信息化系统运维、办公用房物业费和维修改造费等三个项目支出标准,完善市直机关食堂经费管理办法,努力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实现节约财政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

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业务流程,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提升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制度,加强预算单位的绩效自评管理,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运行偏差。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从源头防止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优化扶持方向和扶持标准,促进财政对民生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保障力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健全财政专项检查机制,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制定晋中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坚守初心、不辱使命,为晋中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报告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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