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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2018年上半年总预算及 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8月30日在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乔金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晋中市2018年上半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市委 “三个三”工作思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稳有序运行,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上半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0734万元,占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65.94%,比上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增长35.26%,增收2191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1363776万元,占预算的54.21%,同比增长7.37%,增支9360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6151万元,占预算的76.30%,同比增长51.17%,增收900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505万元,占预算的52.72%,同比增长16.99%,增支44805万元。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9455万元,占预算的32.07%,同比增长128.11%,增收2299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467192万元,同比增长120.22%,增支255042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09070万元,占预算的36.17%,同比增长134.76%,增收177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232034万元,同比增长320.62%,增支176869万元。

上半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35498万元,为预算的54%,同比增收167150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514038万元,为预算的44.52%,同比增支104069万元。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9072万元,为预算的55.33%,同比增收96356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422221万元,为预算的45.57%,同比增支33370万元。

上半年,全市(全部为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实现,同比减收14万元;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上半年未安排支出。

二、上半年收支预算运行分析

(一)财政收入组织方面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0734万元,同比增长35.26%,增收219144万元。从全省情况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和增幅双双位列全省第三名,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

从增收因素看,全市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带动国内增值税同比增收4.74亿元、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2.75亿元;房地产市场活跃,推动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种同比增收4.4亿元;煤炭形势逐步趋于稳定,资源税同比增收0.92亿元;新开征环境保护税,同比增收0.22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收6.14亿元,其中,因矿业权出让收益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变化,上半年两权价款集中入库,同比增收4.79亿元;专项收入,同比增收2.53亿元;其他非税收入,同比增收0.83亿元。增收因素合计22.53亿元。从减收因素看,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税收的影响,被经济发展所覆盖,没有造成税收减少,只有非税收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同比减收0.62亿元。增减收因素叠加,带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收21.9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9455万元,占预算的32.07%,同比增长128.11%,增收229960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幅较大,主要是今年以来土地出让市场活跃,土地均价快速增长,带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长。上半年,全市土地出让均价为1170.17万元/公顷,是2016年同期地价的2.42倍;土地出让总价翻番,带动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61917万元,同比增长143.97%,增收213574万元。

(二)财政支出重点方面

坚持政策落实要稳、资金扶持要准的原则,强化任务分解,积极推动落实,保证各项工作保障到位、开展到位、落实到位。从上半年市本级的主要支出内容看,主要包括:

一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拨付资金1.13亿元用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贫困县村集体经济、深度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民增收。

二是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扶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加大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力度,已整合资金4.55亿元,达到年初计划的91%。

三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拨付群众救助补助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2.2亿元,下达资金1.13亿元用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落实计生补助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是做好“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拨付资金1.35亿元支持基层党组织党建、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填平补齐、村级运转经费补助等“三基建设”。

(三)财政改革进展方面

按照国务院财政改革的政策要求,重点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等改革领域,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展开。主要包括:

一是推动PPP模式高效运用,全市共有37个PPP项目纳入全国综合信息平台,其中已实施启动33个项目,总投资237亿元,政府直接投入1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2倍以上;18个项目入选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争取上级奖补资金0.79亿元,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及规范程度均居全省第一。

二是深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明确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省级与试点市、县基数划转及支出负担政策。

三是推动水资源税试点和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按照“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原则,明确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后各级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和缴库办法,确保两税如期开征、正常运转。

四是充分发挥促转型增动能投资基金效用,2018年新增投入0.5亿元用于支持制造业发展,带动社会资本投资1.6亿元;通过科技创新担保、现代农业担保、中小企业发展担保,充实促转型增动能担保资金0.12亿元,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三、关于市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按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晋中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要求,我们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了落实。

一是对“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意见的落实情况:2018年以来,全市上下一如既往地做好收入组织工作,深入分析和研判我市财政收入潜力,加强税收征管,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加大清缴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财源的培育和扶持力度。2018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07亿元,同比增长35.26%,收入总量和增幅双双位列全省第三名,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

二是对“严肃财经纪律,依法规范预算执行”意见的落实情况:依法按时批复部门预算,2018年市本级预算经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市财政于4月4日完成对市级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并要求市本级216个非涉密单位在预算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执行管理,牢牢守住无预算不支出的底线。确实需要预算调整的,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执行,2018年6月27日向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及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制定出台《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划分财政资金支付方式范围的通知》,明确划分财政资金支付方式,逐步扩大授权支付范围;简化资金审核支付流程,将预算单位基本支出改为由支付系统自动审批,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三是对“抓住重点支出,确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意见的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市财政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结合市情实际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大力推行阳光绩效管理工作,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大大提高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继续严格落实《晋中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办法》,逐月对各预算单位和县级财政进行支出预算情况通报,对中央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三基建设”资金、置换债券等重点支出进度缓慢的,采取通报、约谈、核减预算指标等措施督促其查找原因、加快支出进度,有效地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社会稳定和市县民生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四是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明晰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积极稳妥消化存量政府债务,4月份将省下达我市的2018年置换债券规模及第一批置换债券全部分配市县,7月份将2018年第二批置换债券下达市县;科学合理分配新增政府债券,6月份分配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7月份将2018年第一批新增债券下达市县。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聚焦“三大攻坚战”,在任务落实上发力

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将“三个清单”任务落实贯彻到全市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一是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市县各自对本级债务负责,坚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违规举债的要倒查责任、终身问责。二是倾力保障精准脱贫,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提高扶贫资金拨付速度和使用效益,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支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探索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新模式。三是竭力支持污染防治,逐步扩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规模,提高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补贴比例,探索建立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奖补机制。

(二)聚焦民生发展,在政策落实上发力

坚持民生发展新理念,瞄准民生发展关键领域,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证民生支出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加强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示范村专项补助、人才专项经费、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发展、安宁街改造工程、市级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定期督促各预算单位、各县(区、市)加快民生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统筹民生发展全局,坚持量力而行和保障民生支出的可持续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密切的民生发展问题。

(三)聚焦转型综改,在资金引导上发力

落实好省级发展战略,对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税收收入增量市级分成部分予以返还奖励,支持“农谷”发展品质提升。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动能发展。通过补助贷款贴息、奖励、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扶持中小微企业壮大。继续推进政策性担保、企业应急周转金等工作,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财政支持。落实省对县税收增长奖励扶持机制,调动县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积极性。

(四)聚焦资金绩效,在改革管理上发力

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推进绩效运行监控,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者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调整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规范市县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稳妥编制2019年收支预算,合理规划中长期收入目标,保持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合理增长和可持续化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委确定的工作方针,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切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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