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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8月30日在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乔金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两个全面”奋斗目标,坚持科学稳定高效发展,全力支持转型驱动和深化改革,倾力保障民生需求和脱贫攻坚,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效能,用财政工作实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2017年全市财政总决算已经省财政厅批复,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80603万元,占年度预算任务105亿元的112.44%,同比增收172598万元,增长17.12%。支出执行278925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5.28%,同比增支317559万元,增长12.85%。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13993万元,占年度预算590220万元的137.91%,同比增收356999万元,增长78.12%。支出执行84452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3.17%,同比增支398681万元,增长89.42%。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2017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9260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1.87%。支出执行142409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35%。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累计完成1193万元,占年度预算800万元的149.13%,同比减收435万元,下降26.72%。按照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统筹力度的相关规定,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足额用于国有破产企业的安置等支出。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9922万元,占年度预算任务273800万元的116.85%,同比增收51403万元,增长19.14%。支出累计完成5526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同比增支160134万元,增长40.8%。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49041万元,占年度预算379950万元的170.82%,同比增收384270万元,增长145.13%。支出执行281321万元,占年度预算291113万元的96.64%,同比增支122833万元,增长77.5%。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2017年,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8665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2.17%。支出执行94249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7.12%。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累计完成1193万元,占年度预算800万元的149.13%,同比减收435万元,下降26.72%。按照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统筹力度的相关规定,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足额用于国有破产企业的安置等支出。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730940万元,从组成项目看,公共财政收入319922万元;返还性收入11126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814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9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8519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6233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9139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97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3475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687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590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9157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37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中的体制上解收入2509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3095万元;上年结余361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75万元,调入资金952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44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93万元,其他调入9656万元)。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730940万元,从组成项目看,公共财政支出552604万元;返还性支出中的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2661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县级支出140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中的专项上解支出1701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000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09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709万元;年终结余782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7824万元)。

三、财政决算相关情况

(一)上级补助收入和补助下级情况

2017年,我市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31578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22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4317万元。全年共补助县级1176832万元,其中,补助县级返还性收入94752万元,补助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3687万元,补助县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8393万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7年,我市主要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农林水事务119664万元,社会保障53757万元,交通运输472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0564万元,节能环保3417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29457万元,住房保障27810万元,教育26075万元,公共安全114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9555万元等。

(三)市本级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变动情况

由90462万元变动为89709万元,较年初上报决算数减少753万元。变动原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上解增加753万元。

四、公共预算收入组织情况

面对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财政部门认真分析和研判我市收入潜力,科学制定收入任务和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制定财政收入的中长期规划,增强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8.06亿元,同比增长17.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全省第四,增幅排全省第六。

分部门情况:2017年,受“营改增”因素影响,国、地两税出现结构性变化,国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大幅增长。国、地、财三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度分别是35.86%、33.43%、30.71%,较2016年分别提高13.15、-4.00、-9.15个百分点,国税部门累计完成42.33亿元,同比增长84.95%,增收19.44亿元;地税部门累计完成39.47亿元,同比增长4.61%,增收1.74亿元;财政部门累计完成36.26亿元,同比下降9.76%,减收3.92亿元。

分县(区、市)情况: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07亿元,同比增长16.39%,增收12.12亿元。从增幅情况来看,12个县(区、市)全部实现同比增长,灵石县增幅43.28%,居全市第一,其次是寿阳县、介休市、榆社县分别同比增长34.59%、20.54%、11.97%,其余县均保持个位数增长。从任务完成情况来看,除左权、开发区外,其余10个县均实现超收。

分收入构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1.8亿元,同比增长34.94%,增收21.1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29%,同比提升近10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36.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0.71%,同比下降9.15%。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之比由2016年的6:4变化为7:3,财政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全市促进转型、推动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五、财政支出主要方向

2017年,坚持把保障民生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倾斜民生和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全市民生类支出共231.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2%,同比增长13.36%,增支27.22亿元,促进了全市农业、社会保障、教育和城镇化建设等民生领域的发展。

(一)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2017年全市“三农”支出76.9亿元,同比增长7.32%,其中:农业生产性支出30.61亿元,同比增长3.29%。农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引领作用凸显。强化财政金融服务体系支撑,为示范区内47家企业(合作社)提供免费担保贷款。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载体优势和措施综合优势,努力探索农业综合开发参与“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08万亩,扶持15个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二)确保扶贫政策资金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扶贫资金“双增长”,2017年市财政下达扶贫专项资金1.69亿元,同比增长30%。出台《晋中市创新完善财政政策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及贴息资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鼓励机关单位节约经费用于扶贫,多渠道支持脱贫攻坚。设立农业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县农业产业发展。

(三)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政策。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2亿元,同比增长2.37%。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全市各县(区、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均高于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确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支持就业创业工作,支持晋中一院迁建、晋中残疾人康复中心、晋中市老年养护院、晋中市殡仪馆和晋中市烈士陵园等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共支出29.28亿元,同比增长4.16%。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确保14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每人每年45元提高至50元。保障各项计生补助政策落实。进一步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专项资金管理。

(五)助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市教育类支出共48.87亿元,同比增长6.4%。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全市33万名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到了免费入学的待遇,4万余名贫困学生享受到助学金补助。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改善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部通过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新、改、扩建了一批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经纬中学等市直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

(六)着力扶持公共文化建设。全市文化类支出共4.96亿元。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基层服务点运行、农家书屋书报更新、农村自行组织各类演出和农村体育活动。保障公共文化活动开展,打造优秀剧目,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支持活动场馆升级和免费开放,为全市2750个行政村免费放映电影3万余场。支持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

(七)调整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1.73亿元,同比增长14.55%。及时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04亿元,其中: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配套基础设施资金0.41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0.63亿元,确保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加强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季报制度,实现资金支付进度动态追踪。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评审范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良好,但我市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适应新时代的财政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中长期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有待进一步缓解,部分财政改革举措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上年财政决算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2018年将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工作措施,以改革促发展,以行动惠民生,不断提升我市财政管理水平,保证各项任务目标按时高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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