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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及 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6月27日在晋中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乔金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及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市本级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03939万元,比2016年底增加35822万元,增长了4.13%,债务规模增长平稳,债务风险合理可控。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以下简称政府债务)余额为890011万元,比2016年底增加38034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增加4000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及核销1966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10万元,比2016年减少51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51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2818万元,比2016年底减少1702万元(自有资金偿还1702万元)。

政府性债务中,政府债务是主体。政府债务中,新增债券由于其使用灵活、规模可控,成为补充政府可用财力的重要来源。2015年-2017年,我市在充分考虑了全市财政承受能力和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向省财政厅申请发行新增债券60.65亿元(其中市本级17.5亿元),为我市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进了我市的可持续转型发展。

  二、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自2014年我国政府债务管理改革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各项债务管理政策、科学开展债务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在拓宽资金来源、规避债务风险、严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券使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要求,我市在限额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举债,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79.1亿元,截至2017年底我市政府债务规模273.34亿元,政府债务规模处于限额内,确保了风险可控。在预算管理方面,截至2017年底,我市政府债务273.34亿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债务182.1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91.24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现了全口径预算管理。

(二)全面构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

依据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19号),我市先后出台了多项工作制度。在组织安排上,成立了晋中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在预算管理上,出台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在风险控制上,出台了《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在应急处置上,出台了《晋中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这些规定和办法共同构成了我市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体系,有效地规范了债务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三)积极采取多项措施防控债务风险

《预算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党的十九大更是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的首要战役。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贯彻中央精神,构建了多层次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收集体系,完成了政府债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等政府支出责任的自查,配合上级部门在政府举债融资、政府债务管理、债券资金使用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有力地增强了我市的政府债务管控能力,有序地规范了我市的政府举债行为和债券资金使用,有效地提升了我市防范、化解、抵御重大风险的能力。

  三、2018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一)全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规模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晋财债〔2018〕14号)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6.9亿元。按类型划分,新增我市一般债务限额26.3亿元,其中225406万元可用于发行一般债券,37594万元可用于外债转贷;专项债务限额共下达20.6亿元,其中4.6亿元可用于发行普通专项债券,16亿元可用于发行土储专项债券。

(二)关于债务限额的分配说明

在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中,三大旅游公路2.6亿元,脱贫攻坚47619万元,介休市体制型省直管县1.5亿元,山西农谷5亿元,综改示范区晋中区10亿元,外债37594万元,共276213万元已由省直接分配县级,市本级仅分配剩余192787万元。

(三)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

根据我市本级和各县(区、市)政府债务规模、风险、财政收支、项目需求及政策要求,2018全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6.9亿元,拟安排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亿元,全部用于发行一般债券;专项债务限额1亿元,全部用于发行土储专项债券。其余39.9亿元分配各县(区、市)。

  四、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预算调整内容概述

按照《预算法》规定,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等情况,应进行预算调整。本次预算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根据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的文件,我市要新增举借政府债务46.9亿元,其中市本级7亿元。

2、根据省、市近期确定的重大改革和民生事项,相关领域的支出亟待加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亿元。

3、市本级新增举债政府债务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亿元,合计预算总支出增加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7.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1亿元。

4、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用途169.96万元,新增政府采购预算8699.38万元(已纳入部门支出预算,本次仅调剂部门采购预算,不增加市本级预算总支出);调整部门预算项目108万元(项目在部门预算间调整,不增加预算总支出)。

(二)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市第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02350万元,本次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3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3000万元后,收入合计为878350万元;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602350万元,本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03000万元后,支出合计为87835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本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政府债券保障的项目6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保障的项目13000万元。

1、新增一般政府债券保障的项目60000万元,包括:

新增应付市政重点工程款20000万元;

环城南路西延项目11000万元;

环城西路改造项目11000万元;

环城东路北延项10000万元;

保障性住房项目8000万元。

2、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保障的项目13000万元,包括: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5600万元;

安宁街改造项目3730万元;

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市级补助2000万元;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760万元;

保障性安居房项目430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项目300万元;

“三基”建设项目140万元;

“三个清单”督查办专项经费40万元。

(三)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市第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868729万元,本次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6000万元后,收入合计为1074729万元;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868729万元,本次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96000万元后,支出合计为1074729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0万元,全部由新增土地储备专项政府债券保障,用于土地储备项目。此外,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项目42000万元。

1、调整项目中,调增的42000万元项目,包括:

禁燃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项目19200万元;

晋中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

晋中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晋中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

安宁街改造项目2000万元;

农村户厕改造项目1800万元。

以上调增项目,通过调减部分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项目腾出的财力来保障。

2、调整项目中,调减的42000万元项目,包括: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代建项目12000万元;

保障性住房项目8000万元;

环城南路西延项目7000万元;

环城西路改造项目7000万元;

环城东路北延项目6000万元;

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市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

以上调减项目,调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由新增债券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保障,项目继续实施,规模并未减少。

(四)市本级预算的其他调整情况

市本级年初预算经过近半年的执行,除举借债务规模及预算支出规模增加、预算项目调整外,在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方面也需要调整。

1、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拟就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的,政府采购预算存在部分预算执行单位编制不完整、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脱节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一方面,按照新的《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督促采购单位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据实调整采购预算(2018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96447.02万元),细化支出内容,将年度采购项目纳入部门预算,提高政府采购预算覆盖率;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存在变更或新增采购事项,上年结转资金、本年上级专款的政府采购预算无法纳入年初预算等情况,因此,建议对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统一调整。

经汇总,各单位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用途169.96万元,新增政府采购预算8699.38万元(已纳入部门支出预算,本次仅调剂部门采购预算,不增加市本级预算总支出),其中,上年结转资金新增政府采购预算2308.02万元、年初预算资金新增政府采购预算3411.35万元、本年上级专款新增政府采购预算2980.01万元。

2、部门预算调整建议

2018年,晋中市旅游和发展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中安排晋中市文化产业项目100万元,用于《畅游晋中》栏目。该栏目由晋中市旅游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晋中广播电视台在2017年联合开办,用于宣传晋中市旅游、展示旅游形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项目实际的具体实施单位为晋中市广播电视台,为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现建议将晋中市文化产业项目100万元从晋中市旅游和发展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中调减,列入晋中市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中。

因党建和廉政工作需要,将年初预算中“‘廉洁晋中’手机APP系统”项目更名为“党建互联网+”,同时从“案件信息查询平台”项目中调剂资金8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本着服务大局、转型发展的思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精准发力、提升管理,继续稳步夯实预算管理水平,做到“用好债,理好财”,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民生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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