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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情况报告(草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1030日在晋中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乔金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晋中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部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强化督导保收入,优化支出保重点,着力深化预算改革,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前九月财政运行情况

截至9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6877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2.74%,增收93865万元,同比增长12.11%;支出累计执行202028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5.47%,增支389964万元,同比增长23.9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285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8.7%,增收22612万元,同比增长10.27%;支出累计执行40188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5.19%,增支135186万元,同比增长50.69%

截至9月底,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809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3.92%,同比增收88997万元,增长31.89%;支出完成39039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5.14%,同比增支142343万元,增长57.3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647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0.66%,同比增收108932万元,增长55.14%;支出完成10943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2.52%,同比增支10249万元,增长10.33%

截至9月底,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890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9.79%,同比增长7.37%;支出完成6425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6.03%,同比增长8.74%

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2417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7.96%,同比增长5.93%;支出完成60657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5.74%,同比增长8.18%

截至9月底,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4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0.63%,同比减收1378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汇总缴纳的晋中商业银行的股利分红正处于汇总清算阶段,尚未入库);支出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年底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二、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按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2017年上半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要求,我们对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了落实:

一是对“研判形势,认真做好下半年组织收入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下半年以来,全市上下一如既往地做好收入组织工作,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亿元。在保总量的前提下,全市更注重收入质量的提升,前九个月,全市税收收入比重由上年同期的60.04%,增长至75.13%,上升15.09个百分点。市本级预计完成32亿元,较年初预算超收4.62亿元,将严格要求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初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情况,已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本次调整无变化;本年度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将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本年超收实际情况,进行足额安排。同时,后几个月预期也将有部分财力性转移支付形成结转,统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是对“突出重点,全力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意见的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全市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前九个月,市本级各项重点和民生支出进度良好,同比均实现了增长。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同比增长128.73%,增支83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同比增长116.8%,增支15571万元农林水支出同比增长21.66%,增支1869万元公共安全同比增长19.32%,增支4304万元;教育支出同比增长8.04%,增支28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7.89%,增支2683万元。为支持脱贫攻坚、加大“三基”资金统筹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力促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地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是对“强化管理,确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意见的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市财政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结合市情实际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大力推行阳光绩效管理工作,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大大提高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继续严格落实《晋中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办法》,逐月对各预算单位和县级财政进行支出预算情况的通报,对扶贫、“三基”等主要支出工作进度缓慢的,开展了诫勉谈话和专项约谈,有效地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社会稳定和市县民生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三、本级新增债券转贷县级变动情况

为响应中央精准扶贫的号召,728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用好债务资金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支持力度的通知》(晋财农[2017]101号);88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政府债务资金用于贫困村提升工程的通知》(晋脱贫攻坚办[2017]46号),均要求市级在债务限额内,统筹安排县级债券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用于贫困村整村提升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

627日,市本级2017年新增一般债券6亿元的使用方案,已经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现结合上级要求,提出调整报告:拟从市城区学校建设项目安排的1.4亿元、小街小巷建设及道路绿化项目2.3亿元新增债券中,累计调整出2亿元,因债券减少调减的项目资金,通过政府性基金超收收入安排。

市本级调整出的2亿元,转贷昔阳、和顺、左权和榆社四个贫困县,每个县0.5亿元,专项用于解决贫困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卫生、文化场所建设,抓好村容村貌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

四、今年上级对我市转移支付情况

截至9月底,上级财政对我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有16项,合计739959万元,较上年增加144665万元。具体是:

1、均衡性转移支付281515万元(市本级新增3886万元);

2、固定数额补助125159万元;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91573万元;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6305万元;

5、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46832万元;

6、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30980万元;

7、贫困地区转移支付28936万元;

8、结算补助21116万元(市本级新增1013万元);

9、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8419万元;

10、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8315万元;

11、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6882万元;

12、革命老区转移支付5754万元;

13、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3633万元;

14、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573万元;

15、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711万元;

1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56万元。

以上各项转移支付,除市本级应留用的资金外,已全部下达到有关县(区、市)。这些转移支付补助对缓解我市财力紧张状况、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发放以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变动情况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中,“超过当年9月底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要收回总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盘活资金存量”的相关要求,拟对部分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中调减3418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调减15631万元,包括年初安排的预留事业单位车改经费等四项政策性补贴项目,因相关政策未到位,调减13600万元,待政策出台后,明年预算予以安排;福利费、精神文明奖和目标责任制奖兑现后,调减结余部分2031万元。

项目支出考虑土地等前期手续制约、工程进度和大力压缩结余结转因素,经与市直各预算单位对接核实,调减18554万元,包括28项需调减的内容(详细情况见附表1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中调减34185万元,加省对市级均衡性转移支付新增3886万元,省对市级结算补助新增1013万元,财力累计新增39084万元,拟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基本支出调增5009万元,包括离退休工资调增1837万元;在职人员工资调增1764万元;丧葬费抚恤金、采暖补贴等调增13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调增96万元。

项目支出调增34075万元,包括21项需调增的内容(详细情况见附表2),主要调增的方向为突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落实热源替代和集中供热扩网补贴21300万元,安排市城区禁止燃放鞭炮补贴资金500万元;引导产业升级,安排转型综改扶持资金5000万元;倡导绿色出行,扶持公共交通资金追加2362万元;惠及民生,精准扶贫,落实各项补贴资金1893万元;夯实“三基”建设,新增1265万元;推进综改示范区建设,先期承担事权支出907万元等。

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

今年以来,由于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市场回暖等因素,土地出让交易量增加,带来国土出让收入增长。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5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44.76%,同比增长214.38%

按照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5亿元测算,较年初预算379950万元,增收170050万元。按照《预算法》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的规定,拟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从预算安排中调增17005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2017年存量土地收储征拆补偿款130339万元;煤改气项目和热源替代补助款25661万元;贫困县生态扶贫、异地搬迁和支持深度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提升城市品质,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050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时值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为民理财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为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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