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工作是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规范并优化政府集中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先购买政策措施,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依法组织和实施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建立健全对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不良行为报告制度;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平台和规范化操作规程;指导县(区、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市场调查,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调研论证,依法科学制定采购文件,规范有序组织采购活动,参与中标(成交)结果的考核,依法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指导和规范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的采购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不断提高专业化操作水平;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为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和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中心(全额事业)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79.51万元,比2017增加18.73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各项目进入付款期;2018年度支出合计525.53万元,比2017减少26.52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部分项目由于政策原因未能进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51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4万元,占比61.01%;项目支出204.89万元,占比38.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79.51万元,比2017增加18.73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各项目进入付款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5.53万元,比2017减少26.52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部分项目由于政策原因未能进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52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部分项目由于政策原因未能进行。其中,人员经费291.49万元,占比55.47%,日常公用经费234.04万元,占比44.5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04万元,完成预算的78.16%,用于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信息化建设 事业运行。较2017年决算减少37.3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信息化项目由于政策原因未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6万元,较2017年决算增加10.95万元,增加60.13%,主要原因增加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7万元,较2017年决算增加0.5万元,增加5.51%,扶贫支出7.49万元,较2017年决算增加0.63万元,增加9.18%,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较2017年决算减少1.31万元,减少5.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比100%,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8万元,比2017年减少0.3万元,降低0.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46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525.53万元,评价得分96.5分,结果为优秀(选填优秀、良好等);自评项目3个,涉及金额48.46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