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务大厅2018年决算公开
晋中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政务大厅在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新能力,推出多项举措,实施“放管服效”改革,率先启动企业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一体化集成服务,创立“一号申请”新模式,积极探索以“准入即营”、“多证合一”为标志的商事制度改革,开通“投诉举报”新通道,建设“诚信大厅”,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总体要求,不断创优服务,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机构设置情况
政务大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构数为1,参照公务员编制14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全额事业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69.1万元,比2017增加150.7万元,增长26.4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3万,主要用于新增固定资产等设备,2018年结余经费72.2万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496.9万元,比2017增加78.5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新增固定资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万元,占比37.47%;项目支出310.7万元,占比62.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9.1万元,比2017增加150.7万元,增长26.4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3万,主要用于新增固定资产等设备,2018年结余经费72.2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6.9万元,比2017增加78.5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2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3万,主要用于新增固定资产等设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5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3万,主要用于新增固定资产等设备。其中,人员经费162.6万元,占比32.7%,日常公用经费23.5万元,占比4.7%。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7万元,较2017年决算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万元;扶贫支出4.5万元;租房保障支出15.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51.7%,比上年减少1.47万元,下降55.09%,原因是:公车购置与维护运行费支出2018年1.19万元, 2017年2.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0万元,2017年0.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0.95万元,下降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减少0.7万元,降低2.9%。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9万元,其中:计算机7.19万元,复印机7.27万元,照相机5.4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9.02万元,硒鼓1.2万元,其他设备43.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00万元,评价得分94分,结果为优秀(选填优秀、良好等);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10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