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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决算说明

一、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是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规范并优化政府集中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先购买政策措施,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依法组织和实施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建立健全对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不良行为报告制度;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平台和规范化操作规程;指导县(区、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市场调查,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调研论证,依法科学制定采购文件,规范有序组织采购活动,参与中标(成交)结果的考核,依法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指导和规范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的采购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不断提高专业化操作水平;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由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构成。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名,在职人员24人,退休人员4名。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部门收入4188317.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8317.75元;较2015年部门收入增加1308084.58元,增加45%。2016年部门支出4188317.75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932.05元,项目支出1598385.7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1308084.58元,增加45%。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01953万元,比2015年减少29980.47元,减少75%,比预算减少14980.47元,减少6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1953万元,公务接待费无。减少的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费用减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费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676.37元,较2015年增加786876.37元,增加比例1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5月单位财务独立,开始单独核算;公车改革后公车补贴及差旅费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台)。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2992000元,实际采购金额为870416.03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2016年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部门决算支出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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