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职工失业保险中心2015决算算说明
一、 晋中市职工失业保险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的指导管理;承办驻晋中省直事业单位和市直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保险业务。按规定核发失业保险待遇,负责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参与拟定失业保险有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其他事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无单位构成。
二、 晋中市失业保险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47.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49万元,其他收入0.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2万元。
2.2015年决算基本支出227.08万元,此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3.2015年决算项目支出22.8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经办机构办公费用。
(三) “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费用3.49万元,年底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后以无此项费用。
三、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