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晋中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与执行情况的报告;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账户设立、转移或封存;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或注销;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审批全市个人住房贷款,负责贷款的发放回收和管理;审查、审批项目贷款,并监督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征稽和行政执行;国债投资和廉租住房资金的补充;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2015年末,我单位内设机构10个,经办机构12个,包括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审计监察科、网络运营科、稽查执法科、项目贷款科、公积金管理科、督查员办公室、榆次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太谷管理部、祁县管理部、平遥管理部、介休管理部、灵石管理部、寿阳管理部、昔阳管理部、和顺管理部、左权管理部、榆社管理部。共有编制146名,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6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5名,2015年末实有人数在职人员128人,离退休人员21人,临时人员54人,无超编人员。
三、决算情况分析:
2015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5.06万元,支出1655.11万元,预算执行率98%。其中,基本支出1212.27万元,占总支出的73%;项目支出442.84万元,占总支出的27%。
同2014年相比支出增加215.1万元,增幅15%,均为基本支出。主要原因为:追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10-2015年12月净增资及增人增资等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计61.05万元,具体为:全市公车用车保有量为21辆,当年公务用车维护费用53.52万元,较2014年减少28.53万元,减幅35%。公务接待费7.53万元,较2014年减少13.55万元,减幅64%。
四、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XLS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