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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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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是: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4、承担全市建设行业和建设市场监管的责任。

5、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

6、承担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

7、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制定并发布本市建设工程材料费用调整系数,核定建筑施工企业取费标准;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机构资质管理。

8、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9、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10、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的责任。

11、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2、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工作。

13、拟定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职工队伍培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14、负责市城区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构成

二、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收支预算1895.98万元,比2021年减少190451.28万元。主要是未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2年基本支出358.62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794.95万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436.33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综合定额公用支出、单项定额公用支出及其他补助等,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综合定额公用支出减少

2.2022年项目支出1537.36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48789.34万元,2022年比2021年减少47251.9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不动产遗留问题工作组业务支出项目及住房补贴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批复预算中未包含部分重点工程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21年增加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并入下属单位车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预算批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项目支出125222.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包含部分重点工程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66.46万元,比上年减少25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福利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7.93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及办公设备16万元,复印纸24万元,家具用具7万元,维修费5万元,车辆加油保险10.4万元,印刷32万元,委托业务费608.33万元,劳务费55.2万元,其他40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绩效目标9个,金额15373636.54元。详见附表。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1待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用车手续,2021年计入下属事业单位实有汽车8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4168.92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6、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等。

10、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0322103604(1).zip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dls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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