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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发201414号),设立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除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之外的职责划入市住建局。

2、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4、承担全市建设行业和建设市场监管的责任。

5、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

6、承担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

7、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制定并发布本市建设工程材料费用调整系数,核定建筑施工企业取费标准;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机构资质管理。

8、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9、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10、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的责任。

11、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2、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工作。

13、拟定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职工队伍培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14、负责市城区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它事项

1、新型墙体材料的职责分工。市住建局承担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

2、节能减排职责的分工。市住建局具体承担建筑节能工作。

3、市住建局负责安装、使用房屋(含厂房)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督管理的职责。

4、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更名为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后勤服务中心。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划归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的事业单位除外)整体划归市住建局管理,职现和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2017年底,市住建局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城乡建设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节能与设计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科、工程科;4个事业单位,其中:晋中市建筑安装标准定额管理站、晋中市建设政务信息中心、晋中市代建管理办公室为全额事业单位;晋中市住建局后勤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另设晋中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拟定住房综合分配政策和房改方案、负责公有住房的出售管理、住房补贴的核定发放及其他事宜。共有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全额事业编制18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在职人员51人,离退休人员27人,无超编人员。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75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55.08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2.45万元,占比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54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75万元,占比0.73%;项目支出88893.8万元,占比99.27%。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206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机关日常公用支出和人员支出及重点工程项目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20289.89万元,增长172.36%,主要原因是重点工程项目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55.21%,比上年减少0.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9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用车维护费。主要原因为车辆的减少。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7万元,比2016年减少7.89万元,降低9.4%。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39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33.42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1633.42万元,评价得分97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 0 个,涉及金额 0 万元,重点评价项目1项目,涉及金额88989.86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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