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房产交易中心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算说明
晋中市房产交易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房产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房产交易中心主要工作是:负责办理晋中市规划区、榆次区、开发区范围的各类房屋买卖、抵押、交换、继承、赠与、划拨、分割、合并、裁决等项业务;负责房产档案的管理和再利用工作;负责各类房屋的交易买卖合同备案;进行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晋中市房产交易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 466.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 2017年基本支出 366.53 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2017年项目支出 100万元。 比上年减少27.83万元,主要档案系统费用减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4、“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万元。 没有其他公用经费。没有增减变化。
5、2017年公用经费预算113.11万元,比2016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40万元。主要是房产档案系统设备经费减少。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 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13.11万元,其中办公费、印刷费、设备购置费86.1万元,信息网络软件配置费15元,福利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06.92万元,其中计算机2.1万元,纸质文具及其他办公用品硒鼓、粉盒104.82万元。
六、名词解释(字体:楷体3号)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