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残疾儿童社区康复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残疾儿童社区康复中心成立于1993年11月,系市民政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科级建制,主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咨询、培训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中心有在职人员16名,临时工4名,主要设有聋儿语训部、培智部、脑瘫康复部、肢体功能训练室、语音听力室以及亲子班 ,全方位为残疾儿童提供服务。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19.01万元,比2016年增加5.6万元。
(二)一般公用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219.01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204.5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4.5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的工资调增增加。
2、2017年无项目支出,2016年项目支出8.9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8.9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就是取消了职工体检项目,且2016年项目支出中含2014年综合考核奖项目。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比2016年增加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增加原因就是本年度单位会有一些重大调整,对外联系会增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45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0.61万元,粉盒、硒鼓0.31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0.53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残疾儿童社区康复中心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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