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并监督实施。在编人数32人,在职人数29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无单位构成。
二、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897.6万元,比2016年减少61.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304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331.67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27.6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1. 住房保障预算未列支;2. 人员的减少。
2.2017年项目支出3593.6万元,2016项目支出3627.48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33.8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2017年机关养老保险的活动经费减少;2.军转干部养老补助减少;3.绩效考核奖励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4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4万元,手续费1.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0.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万元,工会经费3.38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1.51万元。
(五)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80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1.20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1.20万元,硒鼓、粉盒0.40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绩效目标2个,金额19415900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